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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与苏州某电子公司法人代表近日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赔偿622万元用于对渗排废液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这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启动以来,苏州市达成的首例赔偿磋商协议。
2018年5月,高新区环保部门接到关于苏州某电子公司涉嫌偷排废水的投诉。调查发现,这家公司C幢厂房镀铜车间的废水集水池内,废水与微蚀排水管渗漏的废水混合,从集水池连接处的断裂缝隙渗排入地下土壤。再加上厂房西侧河边的雨水井地势较低,地下土壤中的废水又通过雨水井排入河道,造成地表水环境污染。高新区环保部门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对该公司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评估。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是诉讼的前置条件。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须经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并经司法确认。2019年7月3日,高新区管委会与苏州某电子公司举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公司法人代表说,企业已经深刻认识到环境污染行为的严重性,同意承担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22万元。同时,按要求开展土壤、地表水环境的修复工作,投入2000多万元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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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的情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广
为进一步探索污染环境类小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快捷办理,提高办理效率,降低评估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小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调查评估与磋商规定》,现予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小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调查评估与磋商规定(2023年版)第一条为规范污染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案件,体现了各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
为深入推进黄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案双查”制度。11月15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人员就黄山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损害案进行磋商,并成功签订磋商协议。2022年11月21日,安徽省黄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黄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42件,赔偿量化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文件全文如下: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诉程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程某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18033元。该案件是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过长达两年的磋商与诉讼,终于将程某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偿到位。本
3月20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公告,公示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论、制度与应用研究》等37项获得科技进步奖;《关键金属二次资源全链条的物质代谢与调控》等5项获自然科学奖;潘德安等15人获得杰出青年科技奖。
根据国家试点改革工作任务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承担环境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国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试行)》,现公布四起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
12月29日,济南市财政局等15部门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修复后经组织评估认定,生态环境修复不能达到确定的修复效果,需要重新以货币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参考本办法管理。济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双案并处”。是指本部门办理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在行政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调查处理同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调查评估和处理,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3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细则,详情如下:山东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山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
近日,无锡首批4个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授牌成立,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开展替代性修复、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实践平台。大溪港湿地公园是无锡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之一。“企业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后,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
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贵州省林业局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引导涉林案件违法行为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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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题是: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发布会全文实录如下:赵莹: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赵柯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01基本案情在2021至2022年期间,连云港市赣榆区共有28家紫菜加工企业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10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准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过程中,经实地了解,因几年疫情的原因,这些企业经营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困难,有的甚至已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13日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自治区生态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等14个部门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磋商、修复、评估、监督、公众参与、赔偿资金管理、诉讼衔接等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恶臭气体排放案例,详情如下:2023年3月29日、30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某公司突击夜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的屠宰车间、待宰圈的窗户未关闭,且屠宰车间南侧墙壁上安装有五个排风扇,用于对车间进行通风换气,厂区内异味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中国宝武官微消息,3月22日,宝钢工程旗下苏州大方举行新品发布会,一款DCD型换电式电动框架运输车给业界带来全新期待。DCD型换电式电动框架运输车是一款主要适用于冶金行业的特种运输装备,车辆可满足国内外钢厂各类钢产品如钢卷、钢板、线材、钢管等的运输作业。该换电式电动框
3月18日,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2024-2026年郭巷街道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公布中标结果,项目分为3个标段,由苏州市明新汇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分获,成交总额19035.049664万元,服务期限31个月。详情如下:项目名
3月6日下午,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刘小涛一行莅临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参观调研,固德威董事长黄敏负责陪同接待。刘小涛书记首先听取了公司发展历程、业务布局以及产品应用情况的介绍,对固德威在全球光伏和储能领域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近几年公司的飞速发展表示认可
2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约2.3亿元。详情如下:第一名: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9999999.4元第二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7558719元第三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北人承接的1.5MW/3.2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投产运营。该项目位于苏州某园区,采用江苏北人自主研发的215KWh全液冷分布式储能系统,共计投放15台,预计每年能节省约130万元的电力费用。
2月21日,安徽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4年2月份第1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公告。根据公告文件显示,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荆山中路与三十头路交口西北角,用地面积3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42679.08平方米。据悉,该项目投资方为苏州弘道新材料
2月4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预算金额28000万元,工期420天。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听涛路9号,地块总面积约27公顷,本期计划在地块西侧空地扩建三期,规模15万吨/天,扩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浙江桐乡日前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依托各自强项,优势互补,共同探索在储能电芯、分布式光储(充)、新能源+储能、储能系统集成、新能源材料等领域的业务发展和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A、B、C标段中标结果公示,徽达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北京环境有限公司分别中标三个标段,中标公示如下:名称:2024年园区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A标段供应商名称:徽达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
1月5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邓建玲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苏州市委常委、昆山市委书记周伟,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企地合作进行深入交流。邓建玲对周伟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华能绿色低碳转型等有关情况。他表示,昆山作为产业高地、开放前沿,走出了一条后劲十足的创新之路。面向未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26日,苏州市政府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共建新型电力系统标杆城市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国网江苏电力将与苏州全面深化合作,进一步构建坚强主干网架,打造现代智慧配电网,深化虚拟电厂、新型储能建设。同时,不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完善绿色交通充电网络,探索建设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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