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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子公司拟2.68亿投建冀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规模

2019-07-26 08:36来源:格隆汇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泰达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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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泰达股份公布,为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冀州项目”或“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686亿元,位于冀州区城区西南3公里,衡水宝洁生活垃圾处理场西侧,占地80亩,由泰达环保于2019年7月中标取得,处理规模为500吨/日。

该项目采用BO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7.5个月)。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8058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暂定名,“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

冀州泰达环保经营范围: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环保技术的开发、销售、租赁。

泰达环保拟与冀州区住建局签署《衡水市冀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协议主要内容:1、衡水市冀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500吨,每年处理垃圾16.7万吨,上网电量4,800万kW·h,项目总占地面积80亩,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区、办公区和炉渣处置区。2、项目合作期间由泰达环保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泰达环保享有项目实施的运营维护权(含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权,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回报。冀州区住建局不得在合作期间就合作范围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其他任何一方合作。3、冀州区住建局负有协助泰达环保及时获得项目实施的相关许可,获得有关政府审批,将配套设施接到区域内,在生活垃圾量无法达到处理规模时,协助泰达环保与周边县区就生活垃圾处理合作事宜进行洽谈(冀州区住建局不保证最低生活垃圾需求),保证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完成土地储备(含地上附着物的处置)并以有偿出让方式供项目使用,按合同规定供应生活垃圾,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向泰达环保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等义务。4、项目合作期限共计30年,整体建设期17.5个月。5、项目供地方式为有偿出让,泰达环保负责支付土地出让费,泰达环保有权使用项目用地实施本项目。

此次投资建设冀州项目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生态环保产业,进一步拓展异地市场,持续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冀州项目如能顺利投产,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原标题:泰达股份(000652.SZ)子公司拟投建冀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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