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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9-07-26 16:08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生态环保督察全国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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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划、立、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上半年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请问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治理重点是什么?

刘友宾: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生态环境部组建以后,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今年3月联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2025年,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力争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不断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范,出台《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启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废弃井封井回填》等技术指南编写工作。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我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推进部委间合作共享。在多个地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试点,推进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初步完成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建设。

地下水污染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隐蔽性,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监管基础能力薄弱,科技支撑和投入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推进“一保、 二建、 三协同、 四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保”是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2020年底前,有序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划、立、治”等重点工作。以“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重点,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排查整治工作。

“二建”是建立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三协同”是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工作。构建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保护的管理和技术体系,整体保护和恢复水土生态功能。

“四落实”是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四项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即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统筹考虑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轻重缓急,分批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1973年至今我国颗粒物标准加严了20-30倍

中国经营报记者:我们听到有一些企业反映排放标准问题,认为随着排放标准加严,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负担和压力,增加生产成本。但从生态环保的角度来看,排放标准过低会增大环境压力。请问您对此怎么看?如何平衡二者的关系?

王开宇: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环保标准的宽严程度,实际上是跟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有关。我们国家现在总体上来说,环保标准的控制水平实际上是与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们国家的环保标准应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标准体系。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工业源、机动车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加大,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多。这种情况下,环境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因此,适时加严环保标准,来提高环保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大家很容易理解。

以大气污染控制来说,环保工作从1973年开始,实际上到现在颗粒物的控制要求,现在已经加严了20-30倍,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控制要求加严了10倍左右。因为采用了这样的措施,我们国家才能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证环境风险是可控。加严标准或者制定排放标准的过程中,其实最重要的是要平衡好成本和效益的关系,说到底就是要付出多少的经济代价来获得什么样的环境效益,这是必须平衡好的。这个问题,实质上也就是要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要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来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行业排放标准为例,借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在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时的考虑。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国家环境形势和产业政策的要求,针对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产排污情况、治理技术发展水平,及全行业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付出什么成本包括管理成本等,来制定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个过程中,要广泛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征求有关部门、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等,我们希望这样的标准能够在充分考虑经济技术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实现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现阶段,最重要的问题还是现行标准的执行问题。我们下一步要抓好现行标准的实施落地,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标准得到实实在在的有效的实施。要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才能体现地区差异性和标准适应性。地方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和规范,出台相应的技术指南、技术导则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

另外,要考虑标准实施的时间长短,污染物分担率等一些情况,我们会选择一些重点行业的标准,有时候也会选择综合标准,来开展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根据实施评估的结果进一步修订标准。谢谢。

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A级企业 今冬遇重污染不要求其停限产

路透社记者:近日有外媒报道,今年冬季中国将继续加严对钢铁企业的生产限制。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高管表示,政府应采取更公平的措施,保护和支持那些环境清洁和技术先进的钢铁制造商。请问您对此怎么看?今年冬季生态环境部对钢铁企业将采取哪些政策举措?

刘友宾: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刚才跟大家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应该说总体上也是处于稳步改善的趋势。但进入秋冬季,受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不利气象条件的综合影响,导致一些地方重污染天气频发,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今年冬季,我部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同时,继续坚持依法减排、科学减排、精准减排,生态环境部不会统一组织对工业领域包括钢铁企业进行限产或停产。地方对冬季工业企业生产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指导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这是推动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钢铁企业积极行动,正在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我们相信,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会大幅度下降,为解决空气污染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等应急措施。

为指导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目前我部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拟按照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采取不同重污染预警等级应对措施和力度,提前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

我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环境局对车企开出1.7亿罚单 涉案企业已缴纳罚款

南方周末:谢谢刘司,近期江淮汽车涉嫌OBD造假,给予了1.7亿的罚款,这个也是创下车企环保罚单最高记录,我们想问一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次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别涛:我们也注意到媒体对这个案子的报道,也调取了案件相关文书。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从源头上加强控制,对此,生态环境部是支持的。大家知道,北京市为了控制大气污染,降低PM2.5的浓度,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如控煤、限车等。北京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源解析显示,机动车对PM2.5贡献率是很高的,所以对在用机动车及新生产、新销售的机动车都要加强监管。

据了解,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最近在依法开展的新车一致性检查中,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江淮牌特定型号车辆进行抽检,发现抽检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2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的生产企业应当对其新生产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之后方可出厂销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车载诊断系统不达标,因此,该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江淮公司作出相应处罚,确定了1.7亿的罚款数额。

据我们所知,涉案企业已经缴纳了罚款。该案后续是否有进一步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我们也将持续跟踪。

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全部挂牌成立

中国日报记者:机构改革将七大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划归生态环境部,大家对这些机构还有一些陌生,请问七大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主要职责是什么?主要发挥哪些作用?

刘友宾:组建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也是对中央部署的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这一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进一步深化。

长期以来,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存在职责交叉重复、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问题,对流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较大制约。

组建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切实按流域海域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将有利于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有利于解决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突出问题,有利于形成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政策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编制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补偿方案,提出流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承担流域生态环境执法、重大水污染纠纷调处、重特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此外,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还承担所辖海域内,组织拟订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标准,排海污染物总量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督等工作。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大标志性战役中,有5大战役涉水涉海,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局的组建,将为进一步加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刚才您提到对这些新机构还有些陌生,但我可以非常高兴地告诉大家,目前,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经全部挂牌成立,新战友已经和我们一起并肩走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线,将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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