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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大件垃圾应明确处理办法

2019-09-03 08:44来源:北京青年报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管理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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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人说起外国垃圾分类搞得好就充满羡慕,轮到自己却不主动进行分类?”多名人大代表日前走进西城区广外街道京铁和园社区与金融街街道受水河社区,听取群众对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法规应明确大件垃圾处理办法,租房合同应该加入垃圾分类内容从而增强租户分类意识,居民们纷纷建言献策,到场的人大代表将把这些意见建议上报,作为修订法规的重要参考。

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本市正在组织市、区、乡镇约1.5万名人大代表赴基层征求意见建议。本次征求意见于8月初启动,人大代表携带宣讲提纲,重点聚焦四方面内容,包括为什么修订条例、为什么要分类和如何分类、修订条例的主要考虑以及群众希望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过程中需要考虑和解决的具体问题。

京铁和园小区物业经理付峰云表示,目前大件垃圾的处理成为难题,他以京铁和园小区为例算了一笔账,小区10栋楼共207户住户,清理收运大件的木质家具,需要半夜运出城外,一车1500元。扔在小区里的大件垃圾如果无法找到扔垃圾的住户,只能物业自己处理,每年物业共收取7万多元垃圾处理费,实际上需要支出二三十万。他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大件垃圾的处理方法和流程,另外还需要解决垃圾站容纳能力有限导致垃圾运不出小区的难题。

居民代表李喜生提出的问题引发了现场不少人的共鸣,“很多人去了日本等国家,都说人家垃圾分类做得好,环境如何干净,充满羡慕,但他回来后依然我行我素,并不践行垃圾分类。”他认为本次修订法规,应增强法规的执行力才有效力。

来到京铁和园社区听取意见的西城区人大代表路兴永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密切关注垃圾分类工作,自己也了解过所在社区的垃圾分类情况,这次听取意见后,将结合自己的思考,整理出共性的意见,按要求上报区人大。

在金融街受水河社区,社工代表、手帕社区书记孙冬梅提出,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不能仅限于社区住户,也要覆盖到租户,让流动人口也明白垃圾分类的原理,增强意识。社工代表、受水河社区书记王蕾赞同她的意见,并进一步提出,“能否在制度上进行创新,比如在租房合同中就加入垃圾分类的要求,作为双方都认可的一项责任明确下来,让每个人都有这个概念,增强垃圾分类的意识。”她们还提出可以组织居民参观垃圾后端处理过程,让大家明白自己在前端分类没有白费力,垃圾运输过程没有混装混运,处理环节也在分类处理。

西城区人大代表、金融街街道工委书记许晓红现场回应,可以考虑组织居民参观垃圾处理后端环节,让大家有更全面的了解,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原标题:大件垃圾应明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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