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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海绵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2019-09-25 08:4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海绵城市海绵产业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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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印发《江西省海绵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江西省海绵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产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有效提高、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为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和海绵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我省海绵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特制订本计划。

本计划所指海绵产业包括直接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材料及装备产业(如水泥制品、新型建材、复合材料等产业)和对海绵城市功能发挥有直接影响,需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传统产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和海绵产业发展总体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积极唱响海绵产品“江西制造”品牌,奋力打造海绵产业“江西高地”,促进我省海绵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围绕海绵产业链部署政策链、创新链、资金链,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协调融合、绿色生态、开放合作发展能力。着力创新动力、优化结构、做强产业、做大规模、提升层次。深化海绵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引导支持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改造升级。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与海绵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海绵产业的智能化、高端化和服务化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原则。运用政策手段推动海绵产业要素流动和优化,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引导海绵产业聚集,促进优势海绵产业和特色工业园区发展。加强战略引领和规划引导,实施协同精准的政策措施,促进海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市场化机制推动信息、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海绵产业、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集聚。

3.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的原则。坚持企业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辩证统一,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海绵产业创新体系,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现传统建材企业、机械装备企业向海绵产业靠拢,加快创新创造,使海绵产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的理念,增强绿色制造能力,重点增强海绵建材企业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的能力,提高全流程绿色发展水平。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防治,发挥智能制造技术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进两化融合,推广海绵产业链绿色发展模式。

4.坚持产业集聚和示范推广原则。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提高社会分工和劳动生产率,节约交易成本,带来技术的溢出效应和激励创新。要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积极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配套、补齐补强核心关键环节,培育企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发挥产业集聚效应。突出萍乡市在海绵产业发展中的试点示范作用,对其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和复制。

5.坚持招大引强和引资引智相结合原则。坚持开放发展理念,通过招商引资、强强联合,引进海绵产品生产企业及相关装备企业,特别是积极吸引国内外海绵产业骨干龙头企业落地发展。鼓励海绵产业相关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引资与引智并重,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海绵产品及装备的技术附加值和国际国内竞争力,做大做强海绵产业,形成可持续开放型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6.坚持注重地方特色和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围绕各地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深入剖析本地区的特色产业,实现海绵产业的发展与本地区特色产业形成内在的联动互补,促进共同发展。认真研究本地区的特色自然资源,紧密结合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要以海绵城市建设急需的海绵建材和装备为导向,因地制宜的加快要素集聚,发展具有本地方特色的海绵产业,实现海绵产业在各地的差异化发展,避免出现同质化、千篇一律式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海绵产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企业发展形成新优势,产业聚集形成新格局,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按照本计划海绵产业范围,2018年全省海绵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为630亿,通过实施本计划,力争到2021年,全省海绵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

1.做大做强产业。引导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实现错位、协同发展;引导海绵产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以尾矿砂、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材料的海绵产品,到2021年我省海绵建材产业产品固体废弃物在原料占比力争达到20%以上;提升海绵产业装备水平,加强海绵产业装备制造企业、相关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和应用单位的联系和对接,鼓励研究开发大型化、精细化、成套化技术装备;支持海绵产业装备制造首台(套)研发,引导鼓励使用本省先进技术装备和信息化系统。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海绵产业深度融合;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推进海绵产业物联网探索。

2.培育企业和集群。引导传统建材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加快向新型海绵材料制造企业和海绵产业装备企业等方向转型;引进国际和国内海绵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促进我省现有优质海绵产业企业成长提升。力争用三年时间培育萍乡、南昌、抚州、吉安4个产业集群。培育3-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区,培育10家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海绵产业龙头企业。

3.健全产业配套。引导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加大研发投入,攻克一批基础性、关键性核心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有关单位承担国际、国内、地方相关标准的组织编制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至2021年基本完成海绵产业规范标准的制订完善工作,建立协调统一的产业标准体系。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到2021年,力争形成海绵产业产品及相关装备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4.协力促进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海绵城市创新体系。通过搭建协同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进高技术企业、人才、等具体措施力争到2021年,基本形成创新链、价值链、产业链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格局。培育和建设相关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3个以上,形成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新增海绵产业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引进、培育海绵产业高水平技术创新团队1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发展产业新产品新技术

将海绵产业发展与海绵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在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资源特点和海绵城市建设进程发展海绵产业。紧扣海绵城市建设“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发展相关技术和产品。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建材行业产能进行优化升级和创新创造,促进企业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满足现代城市对功能性材料、产品不断提高的要求,实现产品的高性能化、差异化和多样化;充分利用建材行业在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方面的优势,发展利废型海绵建材产品。

1.“渗”水产业。重点开发透水性铺装材料,包括透水混凝土(含透水水泥混凝土、透水沥青)、透水路面砖(含水泥透水砖、陶瓷透水砖、砂基透水砖)、植草砖、护坡砖、透水型路缘石、渗水管等。到2019年底,各主要城市透水性铺装产业基本成型,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基本需求。到2021年形成功能差异化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场景应用需求。

2.“滞”水产业。发展适于我省亚热带湿润气候特征的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生态滞留区(生态树池、生态滞留带、植草沟、雨水塘、湿地等)。紧密结合我省水文气候特点进行针对性产品设计和开发,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雨水滞留产品、设施和设备。

3.“蓄”水产业。结合现有江、河、湖泊、湿地等天然海绵体,开发辅助性蓄水模块、蓄水池等具有蓄水功能的海绵建材产品。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固体废弃物资源(如建筑垃圾、陶瓷碎屑)开发集水蓄水系统、硅砂蜂巢结构净化蓄水池等,发展分布式蓄水产品和装置。

4.“净”水产业。开发截污净化技术(植被缓冲带、截污设施、雨污净化),黑臭水体净化技术(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辅助性净水材料、产品和技术(如防渗透气砖、净水型混凝土、多孔混凝土砌块、一体化污水处理净化罐,柔性生态护坡、水体微生物活化技术),基于“仿生系统”的城市河道治理等成套技术和产品。

5.“用”水产业。建立区域统一的雨水收集、调蓄、监测系统,将收集的水资源在城市中进行整体调蓄,应用于城市道路养护、产品生产、绿地灌溉、扬尘治理、工程施工等,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发展集雨水收集、调蓄、监测及利用于一体的装备和技术。

6.“排”水产业。将排水防涝设施与天然水系河道相结合,地面排水与地下雨水管渠相结合。发展移动式大流量排水装置、大型潜水轴流泵。重点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进行雨污分离,分类处理和排放,控制城市年径流总量。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

(二)着力推进十大产业发展行动

1.海绵产业孵化行动

引导省内各相关领域原有龙头企业向透水铺装、雨水收集、渗排管道、调蓄设施、蓄净水设施、海绵工程装备等海绵产业转型。邀请有实力的海绵建设和运营企业在江西设立分公司和研发基地。鼓励海绵产业龙头企业协作组建海绵城市建设联合体。加强海绵产业协作,全面推进产业对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海绵产业领域。力争到2021年底,培育形成10家以上年产值超过10亿的海绵产业龙头企业。

引导一大批中小企业向海绵板块靠拢,抓住产业缺少的环节进行补充,不断完善发展产业链,形成有力的海绵产业发展支撑。积极发展绿色、节能、环保等高品质新型材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砌块、板材、加气墙材、煤矸石烧结制品等新型墙体材料向轻质高强、保温防火、节能利废、吸水透水、隔音防噪等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方向推进。大力发展多孔陶瓷等功能陶瓷和结构陶瓷新产品。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工程承包、特许经营、技术咨询、成果转化、融资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物流配送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保服务业。积极推动海绵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推动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构建完整的工业产业链,形成分工有序、相互协作、前后配套、链接紧密的发展格局。

2.产业集群培育行动

强化海绵产业要素集聚,依托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及地区示范项目,引导产业聚集,全面提升海绵产业集群配套水平。围绕重点建设区域,催生建立一批延链、补链、壮链的配套项目,提升产业集群的产业配套水平。从政策、资金、要素、土地等方面向集群区域、龙头企业倾斜。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优强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加快形成产业集群竞争优势。鼓励和扶持中小微型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供应网络,推动优质产品进入海绵项目采购及重点工程采购目录。围绕萍乡、南昌、吉安、抚州等几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打造多个集海绵产品、设备、建设、运维全过程配套的产业集群。

3.产业绿色发展行动

引导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和产品优化升级,加大科技投入,生产差异化、高附加值海绵产业产品。避免低水平同质化恶性竞争,化解过剩产能。各传统产业应利用各自产业优势,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科技创新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以现有龙头企业为先导,坚持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理念,将环境空气质量、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作为企业发展的约束性要求,促进企业的绿色环保化节能生产。海绵建材及装备企业应加强资金的投入以补齐环保设施,加快技术创新以完善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力争企业生产达到废气、废水和废渣的零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海绵建材企业在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利废”型海绵建材产品方面有所作为。重点提高各种金属尾矿、煤矸石、工业陶瓷碎屑、建筑垃圾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在海绵建材中的大规模消纳利用,促进海绵建材企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4.企业管理提升行动

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苦练内功、管控风险。企业应建立以财务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企业战略为指导,以全面风险管控系统为工具,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同时,推广先进管理模式,促进企业就能耗、物耗、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等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开展对标,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提高国企管理水平。支持国有企业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的集中高效管控和统筹优化配置,进一步建立简洁高效的企业管理流程,健全以激励机制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包括风险防范和控制在内的各种内部管控制度。树立现代管理意识,着力提升民企管理水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法人、职业经理人培训和引进工程,建立规范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实现从“以业务为中心”转为“以管理为中心”。加快“家族经营模式”的本土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

5.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围绕海绵城市建设等紧迫需求的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强化我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战略导向,健全海绵产业企业创新网络体系。支持建立省级相关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充分利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的研发平台和人才优势,集中突破一批基础共性和核心关键技术。支持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多元创新发展。扶持中小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扶持发展行业性和区域性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主动参与新兴应用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重点提高功能性海绵材料技术水平,推动具有实用价值的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应用和推广。促进创新链与资金链、产业链相衔接,培育一批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构建层次分明,梯度发展的创新型企业,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6.标准体系建设行动

利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借鉴萍乡市成功经验,围绕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以及海绵建材新产品、新装备等进行标准体系建设,解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无规划引导、无技术参数、建设后竣工验收无标准等现实问题。在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上下苦功,确保海面城市建设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至2021年基本完成海绵产业规范标准的制订完善工作,建立协调统一的产业标准体系,切实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实际建成效果。

7.推进两化融合行动

以现有龙头企业为先导,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结合江西省在机械制造、航天、软件、VR等领域领先优势,提升海绵产业相关产品生产、装备制造等领域智能制造水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将智能装备、设施进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支持工业智能云服务平台建设和大数据技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海绵产业企业开发和生产海绵城市建设“智能化”机械装备和海绵城市建材产品生产装备。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海绵城市智能监测与管理系统,形成在雨水收集、净化、监测、调控及设施的维护保养、环境监控等方面具有高效协同的智慧化服务。更好地发挥海绵城市建成区对水资源智能化调蓄、监测、调度作用,实现海绵城市的智慧化运营管理。到2021年,基本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装备及新材料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8.深化开放合作行动

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强省际产业集群对接,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强化海绵产业招商,优化招商结构。重点围绕基础海绵材料、施工器材、成套装备等海绵产业环节,开展行业性和产业链招商,建链补链强链,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引进海绵产业中的先进装备、先进材料和技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在研发创新、标准制定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加大企业合作融资支持力度。大力引进海绵产业领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人员,邀请国内知名的技术团队来赣给予技术资金支持,推动组建江西省海绵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引进知名技术研究机构和单位,加强与本地海绵产业企业合作,加快推动学术科研、产业研发、检测、推广、应用海绵产业链的形成。

9.差异化发展行动

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海绵产业的原则,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发展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海绵产业园区与海绵特色小镇的统筹谋划,支持产业园区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融合地方文化特色的海绵特色小镇。以萍乡“五陂海绵小镇”为试点,结合海绵产业集群培育,打造海绵特色产业园区。力争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以萍乡五陂镇、南昌赣江新区、赣州蓉江新区等为代表的3-5个各具特点的海绵特色产业园区。

10.产业品牌建设行动

将我省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成功经验向全省进行推广,树立海绵城市建设标杆,为各级政府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PPP模式及体制机制创新等提供借鉴。推动成立“两个联盟”,以加快提升我省海绵产业的品牌力和影响力。一是以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江西海绵技术创新联盟,并着重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海绵建材和装备的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二是成立江西省海绵建材及装备产业联盟,形成包含海绵城市建设所涉及的海绵建材、生产设备和工程装备、技术服务支持等全产业链的产业体系,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所需海绵建材和装备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政策保障。

海绵城市建设需建立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明确责任主体,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各部门进行统一协调,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实施方能取得较好效果。各地工信部门要结合当地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海绵产业发展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实施,强化跟踪督查,有效解决海绵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和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实施。

(二)完善产业规划,做到因地制宜。

围绕各地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结合各地区的产业和资源特点开展对海绵产业的专题规划研究。根据各地市城市自然环境的现状,坚持差异化发展原则,结合各地市产业、自然生态环境、文化等特色,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理清各地海绵产业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应充分考虑各地市之间存在的差异,因地制宜的进行海绵产业规划,切忌生搬硬套,同时注重项目之间衔接和联动,避免出现同质化竞争、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的现象。

(三)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督考核。

一要强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行业政策引导和行业监督管理方面职能的发挥。实施行业规范动态监管,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对于违反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进行及时有效处理。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在行业自律、技术引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要继续完善监督验收考核机制,细化监督考核评分标准,健全验收考评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四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监测调度方式,探索建立“开放、共享、统一、高效”的调度平台,创新监测分析模式,强化重点抽样,提高预测预警的科学性、时效性。

(四)完善服务配套,加大资金扶持。

推动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具有使用价值的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应用推广。加强海绵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激励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发展海绵产业咨询服务业,提升装备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切实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海绵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海绵产业发展重点项目、龙头企业、产业基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海绵产业相关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方式,支持传统优势企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转型生产海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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