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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环渤海13个城市(区)已完成入海排污口两级排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已经印发实施近一年时间,各项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什么?下一步有何措施?
霍传林:谢谢,我觉得您这是一起提了三个问题,非常感谢您对渤海攻坚战的高度关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近一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我们在攻坚战行动计划上明确有时间节点的任务有30项,其中2019年有13项,现在正在有序地开展,其中4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还有9项任务仍在进行。
陆源污染治理方面,查排口,消劣V。2019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三级排查,实现渤海三千多公里的海岸线有口皆查,为有效管控陆源污染源,提升渤海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省一市13个沿海城市(区)一级和二级排查,正在进行三级排查。2019年6月,我部印发了《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消除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打造为渤海攻坚战的标志性成果。截至9月份,入海河流“消劣”任务涉及的10个断面只有两个还是劣V类。
海域治理方面,清撒乱,控污染。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在海水养殖污染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等方面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截至目前,三省一市共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00余家;天津、山东分别清理整治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区域超过2万亩和19万亩;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此外,三省一市编制了“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建设方案,启动沿岸一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清除工作。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治岸线、修湿地。自然资源部、林草局、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保护”和“修复”两手同时发力。截至目前,三省一市均按照“一湾一策、一口一策”的要求,全部完成了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推进;重点推进河北滦南湿地和黄骅湿地、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山东莱州湾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消隐患、强应急。我部强化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溢油风险管控,与中海油等涉油企业研究建立协作支持和溢油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管理部完善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机制,渤海生态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三省一市排查企业565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近2000处,下达整改文书187份,对5400余家企业环境应急计划进行备案。
我总结一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之所以取得上述成效,是与国家有关部门、沿海三省一市和十三个沿海城市的周密部署、紧密配合、有序落实、分工协作是密不可分的。渤海攻坚战是个系统工程,国家层面通过多部门的联动,吹响动员号、建起调度账、派出帮扶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生态整治修复、渔业污染防治等专题座谈会进行部署和动员,我部组织部属单位、专家专门开展了驻点帮扶和技术指导,两次调度评估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加大了对攻坚战的扶持力度,2019年支持经费数十亿,科技部在原专项下专门设立三个渤海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这是国家层面。
地方层面,通过画出路线图,定好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多层级确保攻坚战见事、见人、见成效。环渤海三省一市及13个沿海城市(区)全面编制印发本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天津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山东省自我加压,河北省唐山市先试先行,辽宁省大连市最早启动行动计划。通过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推动取得上述成效。
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却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家也都知道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本高、见效慢、易反复,要实现持续改善只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才能巩固成效。
您刚才说的问题可能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还有一些城市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城市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相对迟缓,甚至有些地方实施方案上下一般粗。部分城市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在消除劣V类断面、海洋垃圾防治等方面进展缓慢。有些城市风险意识比较淡。
二是不得不说海洋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存在较大的压力。目前渤海仍然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陆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海量较大,辽东湾、莱州湾、渤海湾等部分海湾存在一部分劣四类水体,而且水质非常容易产生波动。多个已经“消劣”的断面还会出现反弹。
三是区域间成效不平衡,整体的攻坚目标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受到治理周期的影响,各地区在风险防控等方面成效不平衡,生态整治修复成效不明显,部分地区的水质改善有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当然,渤海的情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突出的问题源于长期的积累和叠加,只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才能形成治理成效。
还有一项工作向大家报告一下,我们现在已经在开展“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部党组确定的总体思路,以“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为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实际上这个工作对渤海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渤海攻坚战对“十三五”期间的渤海综合治理进行攻坚,而“十四五”规划则是对“十三五”渤海攻坚战之后的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一个工作基础。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一省四市”开展湾长制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光明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沿海部分地方近两年正在推进湾长制试点工作,《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也提出建立实施湾长制,可否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生态环境部后续将有何打算?
霍传林:谢谢,非常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注。“湾长制”这项工作还在试点的过程中,是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转型时期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制度机制探索,主要目的是建立陆海统筹的治理协调机制和党政同责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治理机制,着力解决近海治理体制不健全、监管缺位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既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效抓手,也为攻坚战后建立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以来,浙江省和海口、青岛、秦皇岛、连云港等“一省四市”开展了湾长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各个地区试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制度,纷纷探索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湾长制模式。比如说,浙江省从“一打三整治”到“五水共治”,将湾(滩)长制纳入全省的治水体系,形成了“大治水”的格局;秦皇岛市逐级细化责任区域,做到“每一米海岸都有人管”;连云港市成立“民间湾长”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度社会力量参与;青岛市实施重点海湾巡湾制度,强化执法督查;海口市专门制定出台了湾长制地方法规,使湾长制从试点走向依法行政。此外,山东省和海南省分别将试点工作拓展至全省范围,通过以点带面、以面实践的方式,逐步探索湾长制模式。根据我们的初步摸底,试点地区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都得到了大大的压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明晰、压力不传导等“老大难”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在“打通陆地海洋”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逐步推动湾长制从试点到规范、从有名到有实,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总结经验。各地试点提供了非常好的实践基础,我们将评估工作成效,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提炼出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是系统谋划。聚焦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以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以压实责任、协同共治、多元参与为重点,抓好湾长制的顶层设计和发展定位。
三是实践推进。按照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率先在渤海出台湾长制指导意见,结合环渤海三省一市实际情况及各主要海湾的环境特点,探索具有普适性和区域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也探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之后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行湾长制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封面新闻记者
上半年我国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6.7个百分点
封面新闻记者:海洋环境监管职能转隶生态环境部门已经一年多时间了,“打通陆地和海洋”的目标是否已经实现?我国海洋环境是否有明显好转?
霍传林: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之后,打通了陆地和海洋,这也是李干杰部长经常讲的“五个打通”之一。一年多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融合融入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机构职能、人员编制整合优化、融合增效,正在向“表里如一、形实一致”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了陆海统筹的有效合力。
去年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提出了陆海统筹“四个衔接”的基本思路。借这个机会,我也汇报一下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一个衔接是,陆域(区域、海域)环境保护衔接要与海洋环境质量要求相衔接,以实现污染物入海监管方面的以海定陆。在这一方面,我们强化了陆海污染的联防联控,特别是强化了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从陆上抓起的基本思路,在渤海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检查整治和劣V类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整治的专项行动,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两道“闸口”,初步实现了陆海统筹、河海联治。
第二个衔接是,沿海陆域产业布局要与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衔接,实现产业布局方面的以海定产。在这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门槛作用和引导作用,促进陆域和海域“三线一单”在管控条件、准入类型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同时在开展沿海地区规划环评、工程项目环评的过程中,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注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逐步实现产业布局方面的以海定产。
第三个衔接是,陆域海域综合治理规划、工程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相衔接。在这一方面,我部同步启动了“十四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注重流域、区域、海域在管控措施、断面要求、治理目标等方面的衔接,确保“十四五”期间从规划层面、从起始阶段就充分体现陆海统筹的理念。
第四个衔接是,统一陆海生态环境监测布局,以实现标准和数据相衔接。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陆海统筹、全面覆盖、聚焦重点的原则,对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行了整合优化,涉及1434个海水水质监测站位、195个入海河流国控监测断面和453个日排放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实现了陆海监测网络的整合优化、融合增效。
通过上述工作,2019年上半年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延续稳中向好态势,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为76.5%,较上年同期增加6.7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13.2%,较上年同期减少2.1个百分点。
陆地、海洋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医整体观非常适用于陆海统筹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黄河流域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研究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将陆海统筹这个长期课题和系统工程研究好、规划好、落实好。谢谢!
新京报记者
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 必要时将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新京报记者:我想提问两个问题,第一,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近日组建了第一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请问专家组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刘友宾:突发环境事件不仅影响环境质量,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会带来很大影响,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延续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一些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仍有发生,总体看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发挥专家团队的支撑作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设立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具体负责专家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生态环境部还专门出台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界定了专家组的定位和组成方式,规定了专家的入选条件和职责任务,明确了专家激励和保障措施,保障专家组智力优势和技术优势的充分发挥,切实服务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专家组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二是全面开展环境应急科学研究。探索环境应急管理的工作规律,推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丰富应急技术的储备,开展应急状态下污染物排放或者控制标准体系的研究等。
三是积极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上台阶。参与环境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履行好技术咨询职责,积极参与环境应急相关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整个应急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9月空气质量出现波动 主要受臭氧污染上升影响
新京报记者:第二,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发布了9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有不少地方出现空气质量的反弹,请问原因是什么?
刘友宾:你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9月份空气质量下降的问题,不久前我们公布了9月和1-9月份全国空气质量,确实如你所说,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波动。我们也组织专家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受比常年同期偏高气温的影响,全国O3浓度同比上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2019年9月,全国平均气温17.7度,比常年同期偏高1.1度,其中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古、湖北等省市的平均气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或次高水平。受高温、较强光照影响,日间O3浓度明显上升,导致优良天数比例下降。初步分析显示,2019年9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首要污染物为O3(8小时)的天数约占污染天的95%以上、23个重污染天的40%左右,其余重污染天的首要污染物为PM10,说明9月日均空气质量主要受O3浓度影响。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O3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6%,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4.7个百分点。
对流层(近地层)臭氧是一种典型的二次大气污染物,人为排放的极少。地面臭氧主要来源NOx和VOCs在热和太阳光作用下发生的光化学反应。在前体物NOx和VOCs较高的情况下,夏秋季由于温度高、太阳辐射强容易发生臭氧污染。我国标准规定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与发达国家基本相当。从2015年起,全国337个城市1436个点位均开展臭氧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臭氧污染虽然有所上升,但以轻度污染为主,总体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其次,降水偏少和气象条件不利,导致颗粒物浓度上升。2019年9月,京津冀地区大气静稳指数同比升高约50%,其中北京市静稳指数同比升高约40%,大气扩散能力明显下降。特别是在2019年9月下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持续一周以上的静稳、高湿和逆温天气,导致污染物的持续累积和转化。
针对上述情况,下一步将推动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以NOx和VOCs为重点的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
秋冬季已来临,气温下降,O3污染水平下降。特别是进入采暖季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将进一步增加,气象条件转差,PM2.5成为决定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重点行业采取差异化分级管控等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以抵消采暖排放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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