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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资环〔2019〕19号)的要求,2019年5至6月,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玉环市2016至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6至2018年,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63.43万吨,综合利用量404.10万吨、处置量56.99万吨,2018年底贮存量为2.3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12.67万吨,综合利用量10.19万吨、处置量0.43万吨,2018年底贮存量3.58万吨(其中飞灰固化块3.54万吨)。截至2018年底,玉环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有33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6家。
审计结果表明:玉环市人民政府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体(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开展不到位,仅有部分环境保护重点企业按规定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据。
2.危险废物底数不清,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玉环市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仅掌握危险废物转移数据,但对全市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贮存量均未掌握。
3.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环境统计数据由企业自主申报,生态环境部门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不严,部分数据不实。
(二)源头管控不到位。
1.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不到位。2018年玉环市危险废物转移量1吨以上的企业433家(1吨以上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其中100吨以上企业79家,2013至2018年仅23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部分已建成投产的项目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截至2019年5月,玉环市已建成投产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多达260个。
(三)表面处理废物处置能力缺口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
表面处理废物是玉环市产生量最大的危险废物,2017至2018年转移处置量分别是26748.59吨、30873.05吨,玉环市无利用处置能力,台州市内的利用处置量仅占0.17%、1.34%,大量表面处理废物运输到台州市外、浙江省外处置,远距离运输增加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四) 部分企业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不规范,存在部分企业未建立管理制度、未登记台账、未设置暂存仓库,部分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未安全填埋等问题。
(五)环境保护税征管不到位。
玉环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未全面开展纳税人识别工作,未向8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涉案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环市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出台相关的制度文件,对玉环市工业固体(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部分违法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举一反三开展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全面核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玉环市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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