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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区域2019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

2019-11-22 16:32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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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重点区域2019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2019年10月,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0%,秋冬季攻坚行动初见成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共计80个城市中,4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目标要求,约占60%。生态环境部对各城市2019年10月PM2.5平均浓度和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9年10月PM2.5浓度范围为32~53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45μg/m3,同比下降11.8%。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郑州、长治和开封,分别为32μg/m3、33μg/m3、37μg/m3;浓度最高的4个城市依次是菏泽、唐山、石家庄和淄博(并列第三),分别为53μg/m3、52μg/m3、51μg/m3和51μg/m3。从改善幅度看,2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18个城市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郑州、开封和濮阳,同比分别下降40.7%、40.3%和31.0%。滨州PM2.5浓度同比持平。济宁、太原、济南、天津、淄博、菏泽和聊城等7个城市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济宁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3.6%。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2019年10月PM2.5浓度范围为16~50μg/m3,平均为37μg/m3,同比下降2.6%。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舟山、黄山和台州,分别为16μg/m3、24μg/m3、25μg/m3;浓度最高的2个城市是淮安、徐州,分别为50μg/m3、49μg/m3,淮南、亳州、淮北、宿州浓度均为48μg/m3。从改善幅度看,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2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个城市同比持平,另外17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2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安庆、舟山和宁波,同比分别下降了22.0%、15.8%和13.3%。反弹幅度最大的3个城市为湖州、金华和衢州,同比分别上升24.0%、20.6%和17.1%。

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9年10月PM2.5浓度范围为30~55μg/m3,平均为39μg/m3,同比下降9.3%。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城市是吕梁,为30μg/m3;浓度最高的是洛阳,为55μg/m3。从改善幅度看,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咸阳、渭南和三门峡,同比分别下降31.6%、21.7%和21.3%。洛阳、临汾、铜川和运城PM2.5浓度不降反升,其中洛阳、临汾上升幅度最大,均同比上升10.0%。

《通报》还提出,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2019—2020年秋冬季东亚冬季风偏弱,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偏弱,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污染物扩散条件偏差,与2018—2019年同期接近,较2017—2018年同期偏差。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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