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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方地区进入取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再次迎来考验。如何科学施策、精准治理,以务实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也关乎民生福祉。
降霾新举措:
陕西:11月26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了《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会议表示,相关文件表示,相对于过去实行的“一刀切”停产,今年有明显的变化,根据污染排放数据的不同对企业实施不同的政策。据了解,过去陕西省对不同涉气企业的要求是一致的,今年的情况有所变化,将涉气企业分成ABC三类企业,A类企业,也就是说这类企业做到了污染治理的最高水平,在冬季错峰生产和应急状态时基本上不打扰,B类企业相对于C类企业做得也不错,做到适度监管。C类企业按照正常的应急减排措施来执行。
河北:前不久,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引发关注。该制度对纳入清单的企业、项目,优先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跻身正面清单的关键,在于能否做到达标排放、自律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目前,经过逐一现场核查评估及多部门会商会审,河北共有1640个项目、企业被纳入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山东: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 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做好涉气污染源差异化应急管控工作,精准实施应急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确保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同时,保障好民生需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建立正向激励工作机制。按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高低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将企业评定为A、B、C三个等级。
制定这样的标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郝彦伟解释说,目的是建立引导机制,让更多的企业向更高的标准看齐,高标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下生产不受影响,经济也不受影响,这样的话,会激发更多企业向A类冲刺,力争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相关制度的建立,是杜绝环保“一刀切”、精准治理大气污染的创新举措。现实中,一些地方或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年终考核开展的时候就临时抱佛脚,采取不分青红皂白要求停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的做法。少数地方曾经出现的无差别“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权益,也折射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如今,河北等地纷纷制定实施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的政策措施,通过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一企一策”差异化应急减排等做法,对各类企业分类施策、“扬善惩恶”,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有利于更好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
没有落后的产业,只有落后的生产模式。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之间,由于重视程度、管理水平、治污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污染治理水平和效果可能大不相同。在环境监管中,如果不能有效体现鼓励先进、奖优罚劣、区别对待,就容易导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例如,如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投入巨资安装并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先进企业,也必须和落后的散乱污企业一样“一律先停再说”,就会让严格守法者付出高成本,进而影响先进企业的效益和治污积极性。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等举措,将领跑者和落后者明明白白区分出来,有助于加强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对先进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大力支持,并不意味着对这些领跑者就放松监管。在实践中,应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飞检等手段,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与此同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规则公开公正地确定“红榜”,并动态调整、定期更新。总之,既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又不能放松环保“红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加注重精准施策,我们就能以良药治愈沉疴,让蓝天白云越来越多,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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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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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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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新大气十条”,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新阶段。此后全国多地制定“大气十条”,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先说国务院发布的“新大气十条”,重点点名钢铁、水泥、焦化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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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为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5起典型案例,现公开如下:一、邢台市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塑料制品、纸浆制造与造纸行业、沥青混合料搅拌站、有机化工、电子工业、汽修行业、通用行业等十个行业重污
日前,河北省公布《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河北省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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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官方微博,根据最新预测预报,受大范围区域重污染传输影响,2021年1月24至25日北京市将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预警措施于1月24日15时启动。预计26日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中国环境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预计1月19日至23日,河南省大部分区域湿度增加,逆温显著,且有区域间污染传输,河南省大部分区域可能将有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安阳、焦作、濮阳将出现3天重度污染过程和1天中或重度污染;洛阳、三门峡、南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了减排清单中的A级B级、引领性企业、民生保障类及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和应急减排措施。作为陕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要举措,清单明确了企业在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市气象局、市大气办技术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25日起,受高湿、逆温辐合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衡水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2月2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预测预报会商结果,预计12月21日至23日期间,淄博市空气质量将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淄博市于2020年12月20日22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2月21日0时0分由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请市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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