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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晚间,盛运环保发布公告,一口气披露23条公司及4家全资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公开资料显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去年11月,盛运环保公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借款单位多达58家,债务款项本息合计26.58亿元。在披露23条“老赖”信息的同时,盛运环保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务化解工作进展的公告》。
在该公告中,盛运环保表示,自爆发债务危机以来,公司一直在各方的支持下推进债务化解工作。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国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的《债务抵偿协议》,债权人同意减免对公司债务的50%,合计2542.94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债权人同意减免对公司债务累计合计13268.04万元。
盛运环保公告。来源:深交所官网
与此同时,盛运环保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表示,公司及控股股东于2019年3月2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调查已于2019年11月6日终止,公司及控股股东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三年内不能实施重组上市行为。
盛运环保表示,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规定的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资料显示,盛运环保全称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输送机械产品和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为带式输送机和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建材、水泥、电力、钢铁、矿山、港口、化工、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等多个行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如下:
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115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桐城市辉浩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0皖0881民初451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桐城市辉浩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桐城市辉浩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34073.00元,申请执行费411.00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1332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浙江亿化橡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881民初449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浙江亿化橡胶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5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浙江亿化橡胶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4530.80元,申请执行费268.00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04执181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盛运科技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881执1682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881民初4838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164780.00元(不含执行费)及迟延履行利息,法院于2019年7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盛运科技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31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881民初702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9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91466元,申请执行费4272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1800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浙江东杰冷却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92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浙江东杰冷却塔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465000.00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1808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163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8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389643.00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593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3142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100000元,申请执行费1400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590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395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81600元,申请执行费4124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645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汉中特变电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239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汉中特变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执行款及利息。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168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881民初4837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7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山东科大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29652.50元,申请执行费3345.00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655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杨军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桐劳仲字第80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杨军支付执行款及利息。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715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南京飞达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3013号法律文书,应支付南京飞达机械有限公司执行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1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9)皖0881执2672号案件、(2019)皖0881执2673号案件、(2019)皖0881执2674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张伟、张周品、寇明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桐劳人仲裁字第84号、第82号、第83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11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向张伟、张周品、寇明辉支付执行款及利息。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697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合肥轩瑞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823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四方防腐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1020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神松机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1376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远大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171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静微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2053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特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因(2019)浙0102执2435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骆天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102民初117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于2019年8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7070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合肥栅之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环保工程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2019)皖0111执5416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康合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环保工程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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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2023年7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其中包括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G342北侧宁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2015年投资建设宁阳盛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已投资、建设、运营拉萨盛运及凯里盛运分别为700吨/日和800吨/日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已满负荷运营。盛运环保拟投资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和凯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拉萨扩建项目建成后将合计
日前,伟明环保发布公告,该公司已获得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17.91亿股股票,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盛运环保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9月14日,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被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皖1802执4672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86.24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8日,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皖0103执恢1199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56.67万元。
伟明环保公告称,公司作为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正式入选单位,拟以不超过7亿元重整投资盛运环保转增后总股本51%的股份,并通过盛运环保控制其下属7家子公司。9月1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9月1日伟明环保公告,公司作为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正式入选单位,拟以不超过7亿元重整投资盛运环保转增后总股本51%的股份,并通过盛运环保控制其下属7家子公司。9月1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1.jpg]
8月16日中环环保公布,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参加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拟参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及其相关公司破产重整事宜。
中环环保公布,2021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加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议案》,同意公司参加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运环保”)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参与投资人遴选磋商、投资人遴选评审、破产重整投资报价等工作。
因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盛运退,证券代码:300090)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20年8月28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
5月13日,天翔环境暂停上市。一个曾是创业板“明星股”的上市公司,就此陨落。转型环保之后,天翔环境股价在2015年一度高达每股72.1元,伴随深交所《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的实锤落下,公司股线停止了跳动,定格在1.49元。至此,天翔环境或成首家退市的环保上市公司,两万
神雾环保5月14日晚间披露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1-03228号),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若2019年度报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盛运环保,昔日的环保牛股,在2018年债务违约危机爆发之后,或将最终落得个暂停上市的结局,令人唏嘘。日前,据盛运环保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显示,盛运环保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提供的违规担保金额为21.83亿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合计21.41亿元,逾期债务总额48.41亿元
5月8日,天翔环境发布股票暂停上市公告。详情如下: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告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32,513,534.92元,同时,公司2018、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
曾经的创业板明星,实控人豪掷80亿元海外并购,并在参加德国BWT全球年会上,意气风发地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上市6年之后,天翔环境还是一步步走到了退市边缘,在5月8日被深交所宣布股票暂停上市。但同时作为创业板改革推进仍处于过渡期的当下,天翔环境又是一枚幸运儿,避免了“突然死亡”,
神雾环保公布,公司原定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公司尚未完成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
3月9日,神雾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若2019年度报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此外,神雾环保于2020年3月2日发布《
3月3日,上市公司盛运环保连续发布《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关于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再次提示投资者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目前该公司债务、相关诉讼
昔日的“创业板借壳上市第一股”神雾环保如今正在遭遇“四面楚歌”的局势。净亏损近16亿元,资产大幅度减值3月2日晚间,神雾环保公布了2019年业绩快报,实现营业收入为5063.73万元,同比下降1.20%;谋划利润亏损9.87亿元,同比收窄25.79%;净亏损15.97亿元,同比扩大6.90%。神雾环保2019年的营业收入还
3月2日晚间,神雾环保披露2019年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3.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0%。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神雾环保在业绩快报中表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1)受2018年以来公司资金紧张及项目业主方融资进度未达预
天翔环境2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及终止上市,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是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以及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可能被出具非标意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是公司存在无法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或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无独有偶,在此前2月18日,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8月10日,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前期部分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因目前有部分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据公告显示,本次共涉及三起案例,两家公司,分别与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金额为245
启迪环境公布,因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部分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公司全力筹措资金以履行判决义务,但目前仍有部分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执行金额353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
2020年,原本在光伏产业中存在感并不算特别强的兆新股份频频登上热搜,公司连续两年业绩亏损有退市风险,前些时日公司管理层还陷入到了内斗风波之中,披露年报被董监高集体否决,还戴上了ST的帽子,屋漏偏逢连夜雨,6月19日讯,公司正式发布公告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司称,公司尚未收
3月11日,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股票代码:300090.SZ)发布公告称,其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建筑”)、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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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跟踪支架龙头企业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相继列入“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被执行人”6次,“失信被执行人”5次。据官网介绍,黄山睿基(Runsol)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太阳能跟踪系统的研究、开发、运维及云智慧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
据了解,光伏行业跟踪支架龙头企业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相继列入“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被执行人”6次,“失信被执行人”5次。(来源:微信公众号“光伏资讯”)根据天眼查的信息,得到如下截图:官网介绍:黄山睿基(Runsol)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座落于“中国休闲养生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12日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这是继8月29日青岛昌盛被列入执行人后,该公司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光电建筑一体化和光伏农业综合利用解决方案服务商,创立于2009年10月,总部设立于山东青岛,其年工程设计能力1G
9月1日晚间,台海核电(002366)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控股股东台海集团、董事长王雪欣、德阳台海法定代表人陈勇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公告显示,因相关案件,法院对公司、烟
盛运环保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盛运科技与合肥荣巨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盛运科技未支付合肥荣巨执行款45.17万元,申请执行费6676元。此外,盛运科技与江苏金日环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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