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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19-12-23 15:13来源:金华市审计局关键词: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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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环〔2019〕19号)要求,金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19日至5月24日,对义乌市2016年至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根据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局提供的环境统计数据以及义乌市工业企业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显示,2016年至2018年义乌市一般污泥产生量为28.6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8.69万吨;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6.0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6.09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5万吨,处置利用量为15.01万吨(含对历年贮存量的处置),贮存量为0.09万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义乌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的治理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置能力。一是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全面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981台,实行天然气和集中供热替代,促进煤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二是创新固体废物管理。组织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培训,开展全市102家重点监控企业固体废物出入口标准化建设,实现厂区内“三点一线”可视化监控。三是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2019年新建投产年处置5000吨含油废金属、2000吨废包装桶项目,实现了市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零的突破,为解决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难问题创造条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规划。

(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等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全面组织督促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二是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未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不到位。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不合规;二是部分危险废物运输转移不合规;三是部分危险废物处置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金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建议进一步贯彻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制订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强废物全过程监管,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类别、数量、贮存、处置等情况;加强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实现生态环境部门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与交通运管部门的行业监测平台互联共享。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止12月15日)

义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义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印发了《关于开展义乌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14个镇街统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申报等工作,多批次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培训会,确保涉固废企业“应纳尽纳”。拟于12月底前出台危险废物处置指导性价格政策,并向社会公示。完善税务、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对2018年度因违反相关法律受行政处罚的125家企业逐一梳理核查,对其中25家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及申报辅导,完成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和补征工作。对报告反映的危废贮存不规范、无资质非法营运、危废处置不合规的8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相关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组织700余家汽修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完善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汽修行业专项行动2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行动2次,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1起。处理能力达6000吨/年的废机油滤芯、机油壶处理项目已建成投运并已常态化开展收运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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