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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请注意!这有一份《全国抗疫扶持政策一览》

2020-02-17 17:49来源:中国投资咨询作者:宋旭、李雨风关键词:环保企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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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月1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也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应急政策。这些政策既有鼓励和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达产和转产的特殊政策,也有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普适政策,以达到提供充足防疫物质的同时,稳定经济和就业,帮扶企业共渡难关的目的。从政策内容来看,重点关注企业复工复产要素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创新支持、新业态发展等,既有可迅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短期措施,又有调结构稳增长的中长期政策措施。

政策扫描

国家层面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工信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省级层面

截至2月12日,除港、澳、台外的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市级及以下层面

各地市、县、重点开发区也制定了各自的政策措施,如首个地方政府层面出台的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政策的苏州“苏10条”、青岛市密集调研谋划连夜发布的“青岛18条”、深圳市16条措施、广州市黄埔区“暖企”八条、西安高新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0项措施等。

政策有效期

最短3个月(辽宁、山东、安徽、广东),最长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浙江、天津、上海),湖北6个月,北京、深圳至2020年底,其余省市到疫情解除终止、6月30日(吉林、重庆)不等。

政策对象

已发布政策的23个省中,均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制定了特殊政策或更大的政策幅度;此外,15个省明确政策适用对象为中小微企业,8个省未限定企业规模。

1 何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

2月7日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指出发改委、工信部对5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同时,部分省份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此类企业的发展是本次疫情防控的关键因素,急需国家和各地方提供应急、精准的政策支持。

2 何为中小微企业?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销售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数在该行业规定上限以内各行业企业均属于中小微企业。

3 为什么是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规模小,融资市场议价能力差,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大部分依赖产业链和旺盛的市场需求谋求发展,受疫情影响,将会导致中小微企业“供血不足”——现金流短缺,同时由于用工、税费等经营性支出的压力,中小微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困难。因此,此次疫情应急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有所倾斜。

政策措施

对疫情防控企业而言,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尽快复工达产、扩大产能或转产,以快速生产及运送充足的防疫物质,因此各层级的政策均在普适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缺员工、缺设备、缺原材料和资金紧张等问题制定了精准政策。除在优惠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提高政策支持幅度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 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中明确实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上海、浙江对省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投入设备、征用企业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补贴。济宁高新区向企业派驻“驻厂防控医务工作者”。

对中小微企业而言,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压力、经营负担压力、抗风险压力及用工成本压力。因此国家及各地方政策措施也主要针对这几个方面,多措并举,救难纾困。短期救急,解决中小微企业“活下来”的问题,如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针对社保和租金成本等影响现金流的政策、暂时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等;中长期发挥税收和财政调节作用,减税降费,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等。还有部分省市危中寻机,提前布局产业发展和调整方向。

从各地方公布的疫情政策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创新支持;培育新业态等。各地政策脉络、逻辑相似,但又基于当地发展实际有所差异。

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要素保障。工信部要求各地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和应急预案,加强要素保障。各省市均在政策措施中明确保障水电气等要素供给,实行“欠费不停供”,并给予一定期限的缓缴期,部分省市(浙江、湖北、重庆等)给予企业水电气价格10%的优惠,湖北省、四川省针对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电价补贴最高30%。

2.房租减免。各省市对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均有不同幅度的租金减免,其中,湖北省最长9个月(免3个月租金,后6个月租金减半),对于承租非国有房产的企业,各地鼓励出租方给予承租企业优惠,并有部分省市(如湖北、四川)对各类非国有产业载体和基地实际减免金额的50%给予补贴。

3.援企稳岗。各省市均在政策中规定,在一定期限内(3~12个月不等)允许缓缴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一定的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返还。其中,东北三省的返还力度最大,黑龙江最高可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吉林、辽宁最高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湖北省最高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70%;上海市在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基础上,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同时将2020年暂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多数省份的失业保险返还比例为50%。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财税支持。中央到地方的贷款贴息。其中湖北省给予疫情防控重点企业50%贴息,最长一年;上海市给予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优惠利率和贷款贴息的双重政策,保证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辽宁省对于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最高给予75%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2.财政扶持各地政府从减免、缓缴税款,临时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如多数省份采用的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防控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北京市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北京市、上海市、辽宁省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广东、吉林等地给予企业固定资产或技改资金支持。

3.政府采购、清欠,疫情防控物质包销和收储等政策。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各省市均在政策措施中明确了一揽子保证信贷供应、降低信贷和融资门槛、减少融资成本的措施,

1、信贷支持。除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证2020年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19年同期,贷款利率不高于19年等通用政策外,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建立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提供不低于500亿元融资总量;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设立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国开行苏州分行首批紧急融资额度20亿元。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放松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降低,其中,上海市融资担保费率降至仅0.5%。广东、天津等省市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鼓励对租金和利息还手或减收。辽宁省设立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贷款资金,加快落实首批20亿元贷款额度。,推动苏州银行(8.920, -0.04, -0.45%)、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

3.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多省市开辟特殊时期信用记录修复绿色通道。

四、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1.部分省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河南省启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专项;天津市启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辽宁省加强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

2.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创新。湖北省对企业各类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累积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北京市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上海市将2020年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3.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北京市对中小企业采购远程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指定服务产品的,最高补贴额度20万元。

五、培育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各省市基于本地区发展实际及重点产业方面,危中寻机,积极捕捉和引导产业发展新机遇。天津提出支持批发零售平台建设;上海加快培育发展健康产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网络购物等;河北省壮大发展数字经济,启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浙江省未来投入向医疗卫生、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和补短板项目倾斜,加快发展新商业模式,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热点,加快生命科学科研和产业化。福建省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进行实物商品网络销售及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按销售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六、其他特色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防控疫情重点企业物资采购和生产、奖励在防控疫情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贡献突出的相关企业。这也是发布政策的省市中唯一一个对企业进行奖励的政策。

浙江省降低使用ETC的货车、三四类客车和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通行费。

北京市、上海市针对会展行业制定专门政策。北京市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浙江省针对外贸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保障力度,为保证内销而发生的外贸订单违约赔偿金给予一定补贴,为外贸企业提供法律支持等。


原标题:《全国抗疫扶持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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