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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气候法》草案未解“气候难题”

2020-03-11 09:00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田原关键词:欧洲气候法零排放温室气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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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公布了《欧洲气候法》草案,这将成为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旨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的法律。冯德莱恩表示,这个草案是本届欧委会“欧洲绿色协议”各项政策的核心,展现了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决心。可是,来自欧盟各国的环保人士代表当天在欧洲议会作证时却尖锐地批评说:“这个草案是在向气候变化投降,我们这代人的未来不能被牺牲!”究竟为何双方的分歧如此之大?

冯德莱恩指出,《欧洲气候法》草案一旦正式实施,将从法律层面确保欧盟成员履行欧盟整体气候政策,既能为工业发展和投资者增加确定性和透明度,又能为经济伙伴们仿效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依据。欧委会环境和气候变化事务副主席、“欧盟绿色协议”执行负责人蒂默曼斯则表示,将能源转型承诺等写入该草案,是欧盟向全球伙伴释放坚定履行《巴黎协议》的信号。

不过,从内容上看,欧盟虽承诺在2050年实现“零排放”,也对排放重点行业作出了约束,但并未提高2030年削减排放标准,仅承诺欧委会将于9月份之前公布新标准。按照目前要求,欧盟将于2030年前在1990年标准上削减40%的温室气体排放。由于这一目标设定早于欧盟签署《巴黎协议》,外界普遍认为该减排标准定得太低。尽管法国、意大利、荷兰等12个成员国敦促欧委会将公布新标准的时间提前至6月份,以便在《国别自主贡献》上早日形成欧洲标准。但是,蒂默曼斯仍坚持在收齐全部成员国提交的《国别自主贡献》后,再综合评估提高标准的各种成本,否则诸如波兰拒绝签署“欧洲绿色协议”的事还会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的绿党议员们普遍反对将新标准出台时间拖至9月份。他们认为,届时中欧峰会将同期举行,而且距离第二十六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仅剩2个月,这会使欧洲来不及在内部充分协商并形成“统一声音”,若仓促上阵将无法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扮演领导角色。

凡此种种,环保人士难以对这个草案买账,有人甚至给该草案贴上了“反气候”的标签。他们致信欧委会和欧洲议会,称该草案最大的妥协是将时限设置为2050年,所谓“以确保欧盟长期预算公平性为由保留豁免权”“容许绿色森林开伐”等提法也是在给违法行为留后路。他们还质疑欧盟为何未能将“碳预算条款”列入草案,即如何在全球340Gt二氧化碳排放总规模(注:这一规模可确保全球气温升高不超过1.5摄氏度)限制下推行欧盟应对气候变化各项政策。反对意见还认为,《欧洲气候法》草案不应成为“挂满各色彩蛋的圣诞树”,温室气体中应先聚焦二氧化碳,“二氧化碳零排放”应从2020年开始严格执行,对石化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补贴必须立即停止。

“我们想削减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而非仅是二氧化碳,当然这只是方法上的分歧。”蒂默曼斯如此回应上述批评时说,“我们还将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应对气候危机,其成效将远大于减排。”究竟是方法分歧,还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或许3月10日欧盟将公布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会给出新注解。无论如何,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欧洲仍面临较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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