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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镇排水管网监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020-03-12 09: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城镇排水管网监测城镇污水处理重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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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工监测按以下执行:

1)人工监测要详细记录监测数据,数据内容及时上传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上传格式为TXT文件、CSV文件或数据库等格式;

2)人工监测宜采用现场便携式测定方法,具体方法参考《城镇排水设施气体的检测方法》CJ-T 307。

4.3.5管道结构安全

管道结构安全采用人工检测,检测设备参考《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执行。

4.3.5井盖

井盖位移监测采用井盖智能监测终端,具备实时在线监测井盖开闭状态、井盖异动状态等。

4.3.6视频

视频监控采用在线监测,设备参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执行。

4.4监测频次

4.4.1水位、流量在线监测频次宜符合下列要求:

1日常监测频率不应大于15分钟1次,数据发送频率宜为60分钟1次。

2在降雨或溢流事件时,监测频率宜为1分钟1次,数据发送频率宜为5分钟1次。

3超过水位阈值时,监测频率宜为1分钟1次,数据发送频率与采样频率保持一致。

4.4.2水质监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线监测:

1)可根据监测仪器对每个样品的分析周期来确定,最低监测频次须满足环境管理和水质分析的需要;

2)CODCr、NH3-N、SS监测频次通常设置为2小时1次;当发现水质状况明显变化或在发生污染事故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监测频次,情况不明时可将监测频率调整为1小时1次;

3)pH值监测频次不应低于10分钟1次。

2人工监测:

1)雨水管渠重要雨水排水口处和合流管网溢流口处溢流期间人工监测自动采样器一般采样频率不低于20分钟1次;

2)一般排水户原则上监测频次不低于1年1次,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需求增加监测频次;

3)截流堰(井)等截留进入后端排水设施处人工监测自动采样器一般采样频率不低于1h一次;

4)污水主干管接入污水处理厂前的BOD5、TP、TN监测频次不低于1天1次;

5)旱季有水排放且感官上可能有污水混入的一般雨水排水口CODCr、SS、pH值监测宜按1月1次,连续监测时间不低于3个月,后期视连续监测数据优化调整监测频次。

6)其他情形下的人工监测根据具体需求设置监测频次。

4.4.3积泥深度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频次不低于1年1次,坡度低于5‰、流速较低、流量较小、临街门面等易淤积处可提高监测频次。

2雨水干管、合流制干管、冲沟涵洞每年3月底前完成1次监测。

4.4.4气体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jpg

4.4.5管道结构安全检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主城区A、B、C、D污水主干管检测周期宜为1~2年,长江、嘉陵江及乌江干流其他沿江污水主干管检测周期宜为2~3年,其它污水干管检测周期宜为3~5年,污水支管检测周期宜为5~10年。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检测周期可相应缩短:

1)流砂易发、湿陷性土等特殊地区的管道;

2)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

3)施工质量差的管道;

4)非正常工况运行的管道;

5)其他有检测要求管道。

4.4.6智能监测井盖终端在井盖丢失、打开(关闭)等位移情况下应在3-5s内立刻反馈到信息管理平台。

4.4.7视频监控系统应连续工作,自动本地保存。

4.5监测设备安装

4.5.1安装设备前应对各项设备及附件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联试。

4.5.2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安装参考《超声流量计》JJG1030执行。

4.5.3气体监测设备安装参考《地下管网危险源监控系统技术标准》DBJ50T-309执行。

4.5.4水位监测设备、井盖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设备等其他设备安装应按设计技术要求、产品使用手册(或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

4.5.5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的调试。

4.5.6设备应具有防盗及报警的保护措施。

4.5.7仪器设备的信号传输不具备线缆传输条件时,考虑无线信号传输方式。

4.6监测技术其他要求

4.6.1在线监测设备、自动采样器、流量计等在安装后、使用前应进行校准,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

4.6.2供电及防雷

1 水位计、流量计、水质仪器、气体仪器和井盖智能监测终端的供电可选用市政供电、锂电池或太阳能蓄电池;视频设备供电宜采用市政供电方式。

2仪器设备应采用合适的防雷措施,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

4.6.3通讯方式

1水位计、流量计、水质仪器、气体仪器和井盖智能监测终端的通讯方式宜采用无线通讯方式。

2视频监控宜采用光纤有线通讯或无线通讯方式。

5 数据管理与应用

5.1一般规定

5.1.1监测原始数据做好保存、归档,不能任意修改。

5.1.2加强排水管网属性等基础信息数据的保密性。

5.1.3加强数据有效性的判定,对于采集数据需将数据与相近时刻历史数据进行比对,排除异常值,降低外界因素对数据的干扰,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1.4排水管网在线监测及人工监测数据应统一传输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5.1.5信息管理平台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开放性原则。

5.1.6信息管理平台宜包括采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终端应用系统、运维系统。

5.2 数据管理

5.2.1在线监测数据管理

1在线数据管理主要包括在线监测数据、设备检测数据和运行工况数据等信息的管理。

2在线监测数据应进行预处理。

3在线监测的原始数据全面直接传输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4对在线数据进行规范化、标准化。

5.2.2人工监测数据管理

1人工监测原始记录应统一编号,按规定格式及时录入系统,不得擅自销毁修改。

2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而要改正时,应有多人对数据核实并附签名(或盖章)文件。

3数据报出前,须由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不得随意拷贝、传输。

5.3数据应用

5.3.1对超过监测指标阈值的数据进行在线报警和人工上报,监测指标阈值按以下原则确定。

1污水管网内运行水位发生突变及超过最大设计充满度对应的水位时作为超过阈值的判定。

2雨水管渠(重要雨水排水口)内旱季水位突变时作为超过阈值的判定。

3排水管渠积泥深度阈值为管内径或渠净高度的1/5。

4水质:

1)污水排入下水道、污水管网内水质指标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执行。其中,SS、pH、BOD5、CODCr、NH3-N、TN、TP阈值见下表。

2.jpg

2)冲沟涵洞内NH3-N阈值为8mg/L。

3)旱季重要雨水排水口及溢流口处SS、pH值、CODCr、NH3-N阈值分别为100mg/L、6-9、100mg/L、8mg/L。

4)旱季一般雨水排水口处SS、pH、CODCr值阈值分别为100mg/L、6-9、100mg/L。

5气体:

管网内气体允许浓度和爆炸范围应符合下表,空气含氧量不得低于19.5%。

3.jpg

注: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5.3.2排水管网现状系统诊断及排水管网清污分流。

5.3.3排水户管理。

5.3.4应急预案的触发。

5.3.5城市内涝、流域水质等实时预报。

5.3.6数据其他应用。

1排水管网系统规划、污水厂扩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

2排水管网调度控制。

3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

4模型参数率定,对排水管网进行应用评估。

6 运行维护

6.0.1运行维护包括监测设备和信息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

6.0.2 监测设备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在线监测设备应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检宜每周至少进行1次,且雨前应进行检查,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转。

6.0.3应持续分析在线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针对在线监测仪表出现的无信号、瞬时流量、水位或水质等参数波动大、瞬时流量与累积流量不一致、数据不稳定不连续、数据明显超出正常值范围等故障原因进行现场排除。

6.0.4每季度每个监测点的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0%。

6.0.5运行维护应确保数据真实,严禁篡改。

6.0.6信息管理平台应保障安全、持续、可靠、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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