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原则,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五水共治”等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建筑小区系统等四大系统建设,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切实提升城市防洪防涝消污减灾等综合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城市河湖水系和山水林地田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市区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县级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总量控制率75%;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生态园等条件成熟区域要各形成一处3平方公里以上在全省有影响的示范区域,各县(市、区)要建成一定数量的各种类别示范项目。到2030年,市区和县级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其他县城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总量控制率75%。
三、建设重点
(一)加强城市水环境整治。城市建设改造过程中,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使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利用城市自然水体,设计湿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有效净化初期雨水,同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雨水地面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强化水系沟通,保护现有湿地,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恢复已填埋的河道增加水面率,加快贯通骨干河道,打通城市“断头河”,健全城市河网水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避免在河道整治中简单地截弯取直、硬化河道,应重塑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河漫滩对雨洪的储蓄和缓解能力,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充分考虑河湖水系的容量,保证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的过水能力和调蓄库容。与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相衔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妥善安排城市洪涝水滞蓄和外排出路,统筹布局泄洪通道和蓄滞场所,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排涝分区和建设标准。
(二)优化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将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作为园林城市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城市公园和绿地系统绿网、水网、绿道网的有机融合,结合绿地周边水系、市政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开展规划设计,在满足生态、景观、游憩等功能的基础上,同步考虑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的空间,提高区域内雨水调蓄和净化等功能。因地制宜采取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对园路、绿道和停车场等区域要采用透水铺装等方式,提高雨水渗透能力,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净化雨水径流,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三)改善城市道路和广场排水。在满足城市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在场地周边地形地貌等建设条件适宜区域,要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或对雨水径流进行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横断面设计、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生态排水。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雨水径流引到附近河流、湿地、坑塘、下沉绿地等具备雨水调蓄功能空间,实现雨水渗、滞、蓄、净后再排,需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要尽快完成。城市广场、城市慢行系统、公共停车场以及非机动车辆通道优先采用透水铺装,城市道路红线宽度超过60米的道路两侧、学校操场两侧要逐步规划、建设配套雨水蓄水设施。城市广场可在地下建设蓄水池用于绿化灌溉和景观水体补水,改善广场排水。
(四)促进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和利用。在建筑与小区中,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结合绿色建筑建设,在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推行绿化屋顶、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外落水雨水立管断接等设施,在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广场铺地等部位推广透水铺装,增加雨水渗透空间,建设雨水湿地、蓄水池等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既有建筑和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屋顶、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建设要求。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馆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要率先推进海绵体建设,减少非透水性硬质铺装面积,有条件的要配套建设具有削峰调蓄功能的景观水池、低洼水塘等。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等有条件的新建学校、医院、工业厂区等应推行建设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设施。
四、主要举措
(一)完善规划体系。在编制完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基础上,编制和修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道路、绿地、排水防涝、河网水系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作为重要内容,把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
(二)严格建设管控。加强源头管控,坚持规划刚性,将低影响开发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各个层面,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的刚性控制指标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确保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要审查内容。要将建筑与小区的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地面、蓝线规定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作为城市规划许可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
(三)引导社会投资。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促进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
(四)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土地出让、一书两证)、建设(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正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温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城发集团、温州设计集团、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技术标准体系、财政支持鼓励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实施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管理规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技术标准落实到具体项目,组织做好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技术管控、设施维护、资金保障、投融资模式研究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等相关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相结合,纳入年度相关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整合水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资金,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管控严控绿线、蓝线,编制控制性详规和相关专项规划要体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在规划条件阶段根据专项规划或相关技术导则、规定纳入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并作为后续规划许可依据,同时要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项目的“一书两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环评审批,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完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措施要求纳入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制订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导则、标准图集、施工验收标准等,并开展技术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对交通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对水库、湖塘、河道等涉水建设项目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指导和管控。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海绵城市有关项目的后期养护管理,制订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技术文件,建立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监测和评估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改造提升工程。
市气象局:负责对全市降雨进行精细化监测,特别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域的雨量监测,提供用于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所需的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风、温度等),参与工程项目的气象标准建设,建立全市暴雨监测预警体系。
(三)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知识更新;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四)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多渠道落实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研究制订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特点的新型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拓宽海绵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多途径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技术能力。
(五)严格督查考评。各地要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对各地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水安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5日,四川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5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就《乐山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27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点名提到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盲目追求政绩,要求全市在3年内建成全国第一个全域“海绵城市”,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通报提到,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
2023年12月9日,中国施工管理协会发布《关于表彰2022—2023年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36项工程当选国家优质工程金奖,560项工程当选国家优质工程奖。据北极星水处理网整理,21个涉水项目上榜,其中,包括13个污水处理和6个水环境治理项目、2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七台河市桃山湖生态环保水利综合治理项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鞍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6598.13吨、120.84吨、18962.98吨和2375.24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安顺市西秀区水务领域2022-2024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总投资23760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项目安顺市西秀区水务领域2022-2024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改局以西发改函〔2023〕43
9月2-6日,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服贸会”)在北京举办,本届服贸会以“开放引领发展,合作共赢未来”为主题,由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光大环境作为中国环保龙头企业受邀参加环境服务专题展览。作为全球首个、目前规模最大的服务贸易领域综合型展会以及中国对外开放重大展会
关于举办“首届智慧海绵城市与水生态建设研讨观摩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海绵城市建设是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抓手,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特别强调,要因地制宜的展开项目设计、加强多专业协同、注重多目标融
8月30日,岳阳市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岳阳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177432341.88元。本项目建设内容①贮木场雨水及污水泵站,建设贮木场雨水泵站15.5m3/s,贮
为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进绿美汕头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汕头市拟制订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目前,该条例(草案)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草案)共三十条,围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要求,明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解决顶层设计问题。为进一
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拟将以下15个城市确定为第三批示范城市,包括(按行政区划排序)衡水市、葫芦岛市、扬州市、衢州市、六安市、三明市、九江市、临沂市、安阳市、襄阳市、佛山市、绵阳市、拉萨市、延安市、吴忠市。“十四五”第三
在这儿既可赏景,也可深入了解海绵城市……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消息,重庆首个市级海绵城市雨水花园示范基地在渝北区建成并面向市民开放。海绵城市: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4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中涉及生态环保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122亿元,包括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水环境综合整治、广阳湾生态修复等项目,将加快构建城乡整体风貌大美格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市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公布2023年度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3年度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月10日,江苏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239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护岸及闸站建设工程、生态监测等相关配套工程。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丹阳市行
2024年3月13日,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23年,其中,建设周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因工作需要,向社会采购《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北滘、乐从等多个水项目正式动工。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设计规模4.0万m3/d(土建4.0万m3/d,设备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综合处理箱体、办公楼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安防工程、总图工程和进出场管线及排出口等。项目工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安徽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固镇县城镇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服务期为20年。固镇县城镇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固镇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二、项目名称:固镇县水
2月22日,安徽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分步实施,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
1月9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会议现场该项目是江苏省盐城市政府规划实施的重点环保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87亿元,项目合作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工程、污水管网
12月29日,南渡江流域(定安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计划公告公布,估算投资91782.36万元,预计2024年2月招标。南渡江流域(定安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计划公告1.招标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为:南渡江流域(定安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EOD项目2.招
12月18日,佛山市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联合体,中标价为656006.5795万元,合同工期暂定36个月。中标单位如下:主: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2月6日,福州新区金梅潭综合配套功能片区EOD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项目由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9.41亿元。福州新区金梅潭综合配套功能片区EOD项目一期项目包含产业合作项目和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其中产业合作项目为福州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18日,浙江温州永嘉县黄田街道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2226万元,项目服务期限3年,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永嘉县黄田街道环境卫生保洁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4月10日,浙江温州滨海净水厂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中标单位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330528.8000万元。项目包括新建全覆盖半地埋40万吨/日净水厂、河道生态景观补水和高品质再生水系统。项目特许经营期4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40年。温州滨海净水厂项目成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日,鹿城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文件的征求意见公示发布,预算金额为5.867157亿元,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标项一南汇街道、南郊街道,预算金额:189887400元;标项二滨江街道、蒲鞋市街道,预算金额:155487100元;标项三五马街道、
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违规委托他人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案件,并对涉案企业和当事人进行严厉双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据悉,这是温州市首例涉嫌违规委托运输处置工业固废一案双罚案。1月3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桐浦镇丁
3月29日,温州滨海净水厂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估算总投资规模415021.57万元,预算价33.1亿元(不包括上盖一体化开发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的总投资)。温州滨海净水厂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项目包括新建全覆盖半地埋40万吨/日净水厂、河道生态景观补水和高品质再生水系统。龙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202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包括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环保项目,公示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2024年温州
2月1日,温州市局发布《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服务规范》(DB3303/T073-2024),并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规范指导小微危险废物收运单位向小微产废单位提供服务,为全市范围内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服务建立准绳,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提供参考,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小微危险废物是
近日,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一行赴温州苍南远景零碳产业基地,就新能源装备、海上风电、储能产业、绿色氢能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张雷表示,作为全球领先的绿色科技企业,远景将在浙江通过打造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储能装备、绿氢能源岛,建设浙江省首个绿色零碳产业园区,推动温州成为绿色能源新基地、绿色工
1月12日,运达股份(温州)智慧储能生产基地投产暨储能产业合作签约仪式在温州隆重举行。温州市副市长王振勇,温州洞头区委书记郭云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何莉平,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震宇,运达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玲,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棋等领导出席仪式,共同见证运达
12月25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印发《温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初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实现技术突破、管理优化、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典型模式。主要污染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中国天楹12月21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近日与国能(浙江温州)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共同签署《温州山体式重力储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预期建设15MW/60MWh山体式重力储能电站,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