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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2020-03-30 11: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济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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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宁发布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详情如下: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建立打击突出环境问题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宁市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生态环境执法“12341”工作思路,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以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蓝天、碧水、净土”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着力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精准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层级,打造生态执法样本,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新时代执法工作新特点,积极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以随机抽查、综合执法、执法稽查和后督察为手段,推进解决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坚持求真务实,统筹推进原则。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突出环境问题闭环式处理模式,对环境违法一抓到底,坚持“零容忍”。对已办结环境案件开展“回头看”,以查促改、以罚促治,统筹推进,抓好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落实。

(三)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执法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决避免“一刀切”。强化服务意识, 兼顾企业源头治理,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实现由偏重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的转变。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健康、群众放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攻坚重点

1、重点区域。全市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生态敏感区,环境突出问题、信访投诉集中区域以及环境质量持续排名靠后地区。

2、重点领域。蓝天保卫攻坚行动将继续聚焦工业窑炉、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污染、扬尘污染以及“散乱污”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执法,提升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大气质量稳步改善。碧水保卫攻坚行动将以河流断面水质保障、涉水企业排放监管以及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为重点,打击违法排污等行为。土壤保卫攻坚行动将以2020年“清废行动”为载体,对非法堆放、贮存、倾倒、转移、处置和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以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3、重点问题。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省级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反馈问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新闻媒体曝光的突出环境问题、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环境问题、日常检查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

四、攻坚方式

雷霆治污攻坚行动继续采取1+7+N模式开展,由市生态环境局调配市、县两级执法和监测人员,采取异地执法、定向执法、差异化执法方式,按照“找问题、堵漏洞、抓整改”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为抓手、以专项执法、执法稽查为载体,组织开展执法攻坚行动。自2020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并视情适时开展执法稽查和后督察行动。

(一)明确主题、制定方案。由市局相关职能科室提供检查重点和问题线索,市支队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实施方案。执法行动重点任务要与业务科室需求、群众信访举报热点、智慧平台网格反馈以及各项考核指标相结合,通过科学分析,综合研判,提升执法精准度。

(二)科学组织、分类实施。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独立调查,务求精准高效执法,不盲目追求案件数量,在提升办案质量、多办大案要案上狠下功夫,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可聘请第三方专家同步开展现场执法,深入挖掘隐藏的环境违法问题。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直接立案查处或责成县(市、区)分局立案查处。

(三)举一反三、整改提升。针对执法行动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严格整改销号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每个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形成工作闭环;严格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促进区域整改提升。市局将围绕已办结案件适时开展执法稽查和专项“回头看”,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将各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继续纳入全市量化问责考核中,坚决避免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支队负责全市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将全市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与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结合,同步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市支队、各有关科室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点面结合、相互融合、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态势。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信息泄露、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要求,遵守工作规范,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县市区和企业的宴请,不得安排与执法检查无关活动,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线索将移交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调查核实。

(三)强化保障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保障执法活动车辆、费用。按照《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检查组应自行安排用餐,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住宿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实报实销。各县市区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执法行动,保障执法力量。

(四)加大宣传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以点带面,保持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公开曝光力度,设立曝光专栏,精选行业标兵企业,发挥标杆带动作用;及时公开曝光恶意排污等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接受社会监督。

济宁市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内容

一、蓝天保卫攻坚行动

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2.工业窑炉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3.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4.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5.重点涉气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二、碧水保卫攻坚行动

1.河流断面水质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黑臭水体专项整治)

2.重点涉水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3.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三、净土保卫攻坚行动

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行动

四、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

五、重点环境信访“回头看”专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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