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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

2020-04-02 11: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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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向深度贫困地区配送流动文化车,2020年底前实现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进行提档升级,在公共文化服务空白区建设数字文化驿站。将贫困县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实现提档升级。

(二)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活动,推进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采购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艺节目,深入到广大农村、乡镇、牧区开展送文艺下乡演出,丰富当地农牧群众文化生活。到2020年全省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

(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具备数字图书馆服务能力,50%以上的文化馆具备数字文化馆服务能力,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网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县以上有队伍、乡镇有网点、村组有专人的三级服务体系。

(四)乡村文化创意行动。编制 “四川乡村艺术节”总体方案,在 “四川乡村艺术节”整体框架内,推出各具特色的 “××之乡艺术节”,如熊猫之乡艺术节、竹文化之乡艺术节、石刻之乡艺术节、乡愁文化节、森林音乐节等,形成四川乃至全国乡村文化振兴系列品牌活动。

(五)乡村艺术创作扶持工程。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组织优秀艺术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深入基层乡村,建立帮扶创作联系点,结对子、种文化,重点扶持反映农业、农村、农民题材的艺术作品。

(六)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开展省级与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院团结对帮扶,对反映民族地域风情、民族团结、民族自立自强的艺术作品给予重点扶持。推荐国家级、省级艺术人才培训和赛事活动中对民族地区艺术人才和作品给予倾斜。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乌兰牧骑演出队和藏戏团的扶持力度。

(七)乡土文化能人支持计划。依托 “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进一步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招募志愿者,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打造一支留得住、能传承、有热情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落实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政策,为每个村招募1名文化志愿者。

(八)书香天府全民阅读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组织 “四川好书”“书香之家”评选、“农民读书月”“全民阅读·报刊行”等重点活动,统筹实体书店、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自助书屋、数字化发行网点、公共数字阅读终端和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融合发展,实现全民阅读线上线下协同推进。

(九)广播影视提档升级工程。统筹实施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工程,加快实施高山无线发射台站改造、县级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提升、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创新推进智慧广电融合网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实施智慧广电无线网络热点工程、视听乡村、数字文化视听社区建设,广泛提供 “零距离”政务、基层远程党教、农村电商等智慧广电业务应用,打造智慧乡村和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第三节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

增强文化自信、坚定文化自觉,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加强乡村文化研究、保护、传承、利用,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注重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保护传承乡村文脉。实施乡村文脉保护和传承行动,加强对农耕文化、孝道文化、林盘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遗产和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和转化利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 “四有”档案和传统村落 “一村一档”,按照 “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对传统村落、乡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加强古村落、古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村志村史编撰整理,建设优秀乡村文化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保护项目,打造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大力开展乡村非遗资源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加大对优秀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的传承保护力度,加强村落濒危非遗项目抢救保护。建设非遗专家队伍,支持各级非遗传承人依托乡土非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传承传习活动。

开发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坚持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推动区域文化、农业、旅游、康养、教育等资源融合发展,促进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在科学规划、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基础上,适度打造传统村落和民族民俗精品文旅线路,推动乡土文化活态传承。盘活区域性、民族性特色文化资源,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打造文化价值突出、民族特色浓郁、地域特色明显的传统村庄院落、川西林盘聚落。依托蜀锦、蜀绣、藏族唐卡、彝族火把节、羌族刺绣、绵竹年画、竹编木雕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藏、羌、彝、苗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乡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通过体验式、互动式、场景式等方式,最大限度重现乡村生产生活,为繁荣乡土文化、发展乡村经济搭建平台。

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实施乡村文化生态重塑行动,以中国 (四川)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城镇、美丽四川·宜居乡村等建设为载体,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精神和内涵,保护传承各具特色的民居、民宿原生形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乡土建筑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纳入城乡规划,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留住乡土气息,焕发乡村魅力。实施乡村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工程,运用多种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挖掘阐释优秀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等的时代价值,展现历史古韵,重塑巴蜀之美。

专栏11 优秀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

(一)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充分挖掘和弘扬巴蜀传统农耕文化,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力度。

(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加强文物抢救保护和展示利用。

(三)乡土建筑开发保护。推动有条件的乡土建筑申报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断探索保护利用新途径,鼓励合理适度利用。

(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民族特色鲜明、发展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典范。

(五)乡村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登记,制定分级保护措施,挂牌保护。实施珍贵树木培育保护计划,打造一批有知名度的古树群落和森林古道。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开展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加强保护利用,建立传统工艺提升点,提升传统技艺水平,促进非遗与创意设计融合发展,促进非遗的保护传承。

(七)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中国 (四川)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八)乡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利用传统民俗节日,开展春节庙会、元宵灯会等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有历史文化底蕴的乡村记忆馆,加强乡土文化传播。搭建乡村历史文化网上展播平台,加强历史文化线上传播。

第四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 “文化+”战略,加大文旅、文创企业培育,加快建设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塑造一批具有浓郁四川特色的知名乡村文化品牌。

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依托区域优势,充分利用乡村人文景观、民风民俗、农耕文明、自然生态、乡村风情等特有资源,深入挖掘和拓展乡村文化的内涵和外延,重新认识乡村价值,赋予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特质,积极推动乡村文化走上产业化道路,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资本。围绕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川菜文化、川酒文化、川茶文化、竹文化等,研发现代文创精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创新文化资源转换模式,依托乡村饮食、乡村民俗、乡村建筑等,讲好文化故事,使之转变成乡村的文化优势、吸引优势、经营优势,提升乡村文化附加值和竞争力。积极发展民间艺术,支持举办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支持各地举办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和民俗表演,促进乡村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发展壮大乡村文化产业。实施乡村文化产业壮大行动,搭建项目推介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扶持一批创新力竞争力强的文旅和文创企业,建设一批 “文创+农创+旅创”示范乡村和新型复合型示范园区,打造一批集农业文化创意、生态饮食体验、特色食材交易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围绕乡村农事活动、节庆及民族、民俗题材等加快发展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型文化业态。整合区域资源,精准定位市场,开拓 “深度旅游”模式,建设游客参与性强的文化吸引项目,开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加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文化圈、文化带、文化脉络。培养乡村技艺传承人,支持开展传

统技艺项目保护传承、宣传培训、研究开发、交流合作、制作销售等活动,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艺产品。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着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发挥乡土优势,彰显农村特色,集中挖掘整理村落文化和民俗文化,丰富和完善乡村文化内容,打造 “四好”乡村文化品牌。以品牌核心价值提炼为重点,围绕刺绣、竹编、年画、唐卡、陶艺、漆器、井盐等传统技艺,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创意产品,打造现代文创精品和特色公共文化品牌。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传统文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及产品为基础,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示范村、精品农 (牧)家乐专业村。以专业市场为纽带,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文化品牌推广与大数据营销结合,形 成 完 整 的 品 牌 传 播 路 线,推 动 乡 村 文 化 产 品 走出去。

专栏12 乡村文化产业繁荣行动

(一)乡村文化融合行动。实施 “乡村文化+农业、旅游、生态、科技”融合工程,打造乡村文化融合示范区。

(二)乡村传统技艺振兴。建立四川乡村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实施乡村技艺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帮助乡村群众掌握一门手艺或技术,推动乡村技艺与市场结合,加强乡村技艺合作交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品牌。

(三)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行动。依托乡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巴蜀文化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产品、企业和基地。

(四)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加大乡村农副产品的文化植入力度,加强乡村农副产品的创意设计和品牌包装,注入体现地域特色的优秀设计元素,强化包装营销,打造一批以文化体验感知为导向的农副产品品牌。

(五)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打造行动。积极打造九寨沟旅游环线、大熊猫国际生态旅游线、成乐文化生态度假环线、蜀道三国文化旅游线、古蜀文明旅游线路、嘉陵江山水人文旅游线、“小平故里—华蓥山”红色旅游线、长征丰碑红色旅游线、川陕苏区红色旅游线等。

第七章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创新党组织设置,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党组织按产业、区域联建共建,推行 “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行动,实现组织上统一领导。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

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 “千名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和10万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 编制人员等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抓乡促村,整村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 “三资”管理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做到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第二节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由村民委员会、驻村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流动人口代表、村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协商制度,引导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多层次基层协商共治新格局。深入实施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新模式。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以县 (市、区)为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推进村级事务与乡镇 (街道)政务联动公开,明确 “三资”管理和公开办法,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组织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起以村规民约为重要载体的民主治村工作机制。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所和乡镇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 (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探索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三农”支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法治县 (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农村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 “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集维稳、综治、纠纷化解、信访、民生等为一体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 “保护伞”,保护农村居民人身权、财产权。持续开展 “六无”平安村创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优秀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传承,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建设新乡贤文化,在劳务输出大县建立乡贤信息库,在乡镇成立乡贤联谊会,在村社设立乡贤参事会,明确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责和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深入宣传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深化农村殡

葬改革,倡导文明、健康、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政权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面向服务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加快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群众就近便捷办事。对经济发达镇进一步下放审批和执法权限,推行 “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 “一票否决”事项。

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实行基层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基层政府在村 (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强化司法所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打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与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精准对接。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城乡结合部等 “人口倒挂”较为突出的地方,完善非户籍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居民自治服务管理机制,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进农村、专业社工进农村、公益创投进农村。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专栏13 现代乡村治理重点工程

(一)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实施 “互联网+农村社区”计划,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培训制度。

(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普惠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 “法律进乡村”活动,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闲时节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内容,推行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运用以案释法、以调释法方式普法,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健全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农村社会化法治管理水平。

(四)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督导,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共财政支持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自我补充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和运转的经费保障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奠定基础。

(五)农村 “雪亮工程”。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探索将视频图像资源接到农村群众终端,及时有效发现和预警风险隐患。在农村地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领域逐步开展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 “雪亮工程”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六)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村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增加农村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治安室与报警点设置,加强农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农村消防、交通、危险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

第八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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