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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关于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0-05-15 09:03来源:新浪财经关键词:中创环保洛卡环保深交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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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215 号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于2020年4月26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75号),你公司于5月8日晚披露回函。我部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 你公司报告期内与北京科陆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陆”)、

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嘉昂”)、上海将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将圣”)三家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25,176.74万元,回函显示公司与对方签定商品采购合同并根据约定预付全款,后因商品价格波动及无合适下游客户解除合同,对方还款不及时,相关预付款的退款周期最长达4个月,你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上述三家公司为关联方。我部关注到,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创”)目前持有你公司

19.34%的表决权,其实际控制人为王光辉、宋安芳夫妇,王光辉担任你公司董事长。根据回函及查询相关媒体,上海中创下属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宋安龙为北京科陆实际控制人,上海嘉昂、上海将圣与上海中创的联系电话及邮箱相同。

(1)请结合该业务的采购模式补充说明未确定下游客户即签署采购合同的合理性,相关合同关于采购定价的约定及合同签署后价格波动情况,约定预付全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以及你公司未及时要求对方还款的原因;

(2)请结合事项(1)说明你公司将相关资金往来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3)请在函询上海中创及相关人员的基础上,补充说明宋安龙和宋安芳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并核实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认定是否完整准确。

2. 你公司最近三年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16,148.47万元、22,911.26万元、68,035.6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34%、29.13%和46.1%。请结合相关关联方的认定情况自查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

3. 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13,623.09万元,其中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合计金额占比为79.69%,账龄均为一年以内。请补充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对应合同的签署时间、交易内容、预付比例、实际支付时间及截至回函日的发货情况,并核查交易对方与上海中创、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4. 报告期内你公司将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洛卡”)100%股权转让给中商天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商天基”)。北京洛卡2019年9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398.97万元,股权转让完

成时的账面净资产为-2,703.24万元,年报中将上述净资产与处置对价0元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你公司在回函中认为该交易不符合相关规定对权益性交易的界定。我部关注到,股权转让时北京洛卡尚欠你公司4,103.22万元,北京洛卡及中商天基承诺于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清偿完毕,回函显示北京洛卡归还公司欠款中有2,700万元来源于中商天基股东、法定代表人王洪林。请结合北京洛卡评估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补充说明王洪林以0元对价受让股权后为其偿还部分债务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偿还资金是否来源于你公司、公司董监高、上海中创或其关联方,你公司在转让股权时是否与中商天基及王洪林有其他利益安排,以及你公司认为该交易不构成权益性交易的依据。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14日

延伸阅读:

中创环保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关联方资金占用遭质疑 需回复货币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原标题:关于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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