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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原董事长陈义龙恐遭十年证券市场禁入

2020-05-15 10:09来源:程度观察关键词:凯迪生态陈义龙ST凯迪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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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晚间,*ST凯迪(000939)对外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时任董事长陈义龙、时任财务总监唐秀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因其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等多重违规行为,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决定对陈义龙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唐秀丽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措施。

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5月11日,*ST凯迪(000939)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9 号),经查明,凯迪生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凯迪生态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调查认定,不晚于2017年3月,陈义龙通过丰盈长江实际持有阳光凯迪超过30%的股份,并可以决定阳光凯迪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应认定陈义龙为阳光凯迪实际控制人。阳光凯迪为凯迪生态控股股东,并拥有凯迪生态控制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项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陈义龙为凯迪生态实际控制人。凯迪生态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凯迪生态向关联方支付5.88 亿元款项,无商业实质部分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凯迪生态与关联方之间2.94 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四、凯迪生态未按规定披露 129,698,560元的关联交易。

五、凯迪生态未按规定披露 8,121.92万元重大债务违约情况。

六、凯迪生态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不当,导致 2015 年至 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对陈义龙、唐秀丽等多名时任凯迪生态公司高管进行调查和听证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凯迪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陈义龙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六十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三十万元;

三、对李林芝、张海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五万元的罚款;

四、对唐秀丽、陈义生、罗廷元、徐尹生、张兆国、厉培明、叶黎明、李满生、黄国涛、谢波、江林、杨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不止于此,2020年5月12日,凯迪生态公司时任董事长陈义龙、时任财务总监唐秀丽还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5 号),决定如下:一、对陈义龙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唐秀丽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2019年10月31日,凯迪生态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14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当时的调查结果,证监会一度拟对陈义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唐秀丽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由此看来,在后续陈义龙、唐秀丽等人申辩和听证的过程中,证监会部分的采纳了其申辩意见。

2019年4月,在武汉东湖之畔,久未露面的陈义龙曾集中约见过一次媒体记者。彼时,陈义龙坚称自己不是上市公司凯迪生态的实际控制人,并对凯迪生态的重组抱有极大期待。

时光荏苒,一年之后。陈义龙本人面临十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而凯迪生态则不得不面对退市风险,重组之路遥遥无期。


原标题:*ST凯迪原董事长陈义龙恐遭十年证券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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