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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东区、南区15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

2020-06-18 13:3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桂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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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平市东区、南区15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平市东区、南区15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GGZC2020-G3-50097-BQ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万锦

项目联系电话:0775-3391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桂平市新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万锦 0775-3391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百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13768550566

代理机构地址: 桂平分公司地址:桂平市交通新村路口往西100米左则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百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桂平市东区、南区15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GGZC2020-G3-50097-BQZB)预公示

我公司受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桂平市东区、南区15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8时00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76850566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地址:广西百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桂平分公司地址:桂平市交通新村路口往西100米左则

附件:桂平市东区、南区15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GGZC2020-G3-50097-BQZB)预公示内容

广西百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78.0 万元(人民币)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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