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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7 13:56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市场化汕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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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2-202005-122001-0002

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171,913.31

最高限价(如有):22171913.3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濠江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次需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具体范围如下:

3.1负责磊广公路、疏港大道、中信路、广达大道和在建的濠江一桥(详见附件1)及其配套绿化平台、人行步道、公交站(牌)亭、人行天桥等的日常清扫清洗保洁,保洁总面积为1851998.80平方米(含预留面积100000平方米)。

注:清扫保洁范围包括磊广路两侧至临路建筑墙边,没有建筑物的,保洁至两侧步道或柏油路再延伸4米的范围;其他道路保洁至两侧步道或柏油路再延伸2米的范围。

3.2上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采取“一包到底”(即总价包干)的总承包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向市场化,由区城管局作为工作主体单位,并具体组织实施。

3.3承包时间:项目服务期为2年2个月,从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中标人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服务项目交接工作,2020年8月1日起正式进场作业。

本项目有关事项咨询请联系:罗小姐0754-88366149/88369702,邮箱:gxzb_st@126.com。

4、其他: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2年2个月,从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要求:

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3、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咨询请联系:罗小姐0754-88366149/88369702,邮箱:gxzb_st@126.com。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西墩路口

联系方式:0754-87397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

联系方式:0755-239070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4-8836614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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