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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化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2020-09-04 11:39来源:娄底新闻网关键词: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海创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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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化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

2、建设单位:新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西河镇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5、占地面积:项目占地13367.18㎡;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二期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市政污泥及一般无机污泥。新建150t/d飞灰水洗预处理-烘干-入窑焚烧生产线,年可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4.95万吨;新建200t/d污泥入窑焚烧生产线,年可综合利用污泥6.6万吨。飞灰和污泥替代部分水泥窑原料不增加新化海螺公司熟料、水泥产能。

2、工程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1508.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5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77%;

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5人,年工作日:330天。

三、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水泥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本)、《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及《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要求。

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处理后不外排,固体废物能够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对厂界周围的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区域环境质量受项目造成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控。

工程在确保所依托的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二期1×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所采用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西河镇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8-3527001

邮箱:1571050287@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2721室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31-89746365

邮箱:10497507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附件1链接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新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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