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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限塑令”对“白色污染”发起新冲锋

2020-09-09 08:47来源:环保创业邦作者:丁瑶瑶关键词:塑料污染治理限塑令一次性塑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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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今年底,这些在日常生活中被频繁使用的塑料制品就要同大家说再见了。2020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九大类实行禁限管理的塑料制品赫然在列。

这是年初新“限塑令”印发半年后,“限塑”工作再次加码升级。1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塑料污染治理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意见》也被称为升级版的“限塑令”。在此基础上,《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又做出了具体部署。

与2008年出台的“限塑令”相比,这一系列新规定旨在构建起覆盖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向“白色污染”发起新的冲锋。

新一轮“限塑”政策不断加码

近日,记者在一家麦当劳餐厅发现,柜台上的吸管自取箱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实现“换装”的饮品杯盖——增加的饮用嘴替代了塑料吸管的使用,掀开小盖儿就可以实现直饮。

为了减少一次性塑料吸管的用量,麦当劳自7月起在不少城市停用塑料吸管,陆续将传统杯盖替换为直饮杯。据了解,目前我国有超过3500家麦当劳餐厅,其塑料吸管的年均使用量约400吨。

看似不起眼的吸管,消耗量却十分惊人,尽管在塑料垃圾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但由于其降解困难、难以循环利用等特性,危害不容小觑。

根据《意见》,到2020年底,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将禁止使用。距离“限塑令”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半年,不少对塑料吸管使用有较高依赖性的零售、餐饮企业纷纷行动,或改用新型直饮杯盖,或选择纸质吸管,以此减少塑料吸管用量。

除了吸管,还有不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也被列入年底禁用名单。新“限塑令”要求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在供给端,《意见》基本涵盖了过去几年广受关注的品类,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在具体的应用场景上,《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与十多年前的“限塑令”相比,《意见》覆盖供给端及消费端,也不仅仅局限于塑料购物袋,而是对13类塑料制品明确设定了2020年、2022年和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要求分步骤、分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

日前印发的《通知》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同时公布了禁限管理的细化标准,对部分塑料品种的禁限范围做出明确限定,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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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起施行的“限塑令”至今已有十余年,有偿使用并未达到理想的“限塑”效果。商场通过销售塑料袋获得了可观收益,但塑料袋绿色生产、销售和回收体系却没有建立完善。图为北京市某商场收银处,一位自带购物袋的消费者正在结账。滕玥/摄

消费新场景带来“限塑”新挑战

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2019年,全国快递企业日均快件处理量超1.7亿件。换算一下,平均每秒钟就有近2000件快递发往全国。

快递行业保持强劲发展态势,造成海量的胶带及包装制品等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的消费场景日益丰富,塑料制品的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快递及外卖等新兴行业已成为塑料垃圾产生的新战场。

从快递行业来看,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快递废弃塑料会混入生活垃圾中,难以实现回收利用。根据2019年绿色和平等三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的《中国快递包装废弃物生产特征与管理现状研究报告》,2018年,塑料类快递包装材料使用量为85.18万吨,约占快递包装材料总量的十分之一。

对于快递行业的塑料包装问题,《意见》划定了“两步走”的任务目标,第一阶段,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与快递相比,电商外卖平台产生的塑料垃圾管控难度更大。塑料餐盒、塑料包装袋、一次性筷子和勺子……各类外卖产品里里外外几乎都要由塑料制品包裹起来,用完即弃。对此,《意见》也给予了重点关注。

除了上文提到的塑料吸管,《意见》要求,从地级以上城市(2020年底)再到县城(2022年底),餐饮堂食服务将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如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APP纷纷开通“无需餐具”服务,引导消费者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但有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并没有强制措施制约商户和消费者,单单依靠外卖平台的倡导还远远不够。要改善目前外卖领域塑料餐具带来的环保难题,还需要入驻平台的商家、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商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等4家协会联合发布《建设生态文明,减少塑料污染——关于共同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的联合倡议书》,倡导品牌餐饮企业不再采购国家禁止销售的塑料购物袋和餐具等产品,在“限塑”社会共治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可降解塑料产业迎来机遇

新“限塑令”涵盖塑料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一方面,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对部分塑料制品划定了禁限时间表;另一方面,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成为当下面临的新课题。

“通过系统性治理,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强调,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为确保如期完成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海南、江苏、贵州等多个省份着眼“限塑”工作,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并探索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以海南为例,“限塑”是海南自贸区建设的12个先导性项目之一。根据《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今年8月至11月,海南省部分重点行业和场所率先实施“限塑”试点,到12月1日,海南将正式开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与此同时,海南推进省内相关企业转型生产,大力引进外来项目落地,全力推进全生物降解材料制品产业发展。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预计,今年底前,海南可形成全生物降解袋类制品产能超过3万吨/年。

在“限塑”后的替代品供应方面,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可降解塑料制品可行性最高,这些替代品企业及市场也受到广泛关注。

据了解,可降解塑料行业在我国发展已经超过20年。尽管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可降解塑料产业市场化程度偏低,过去由于政府推广力度不够、生产企业利润率也不高,所以可降解塑料一直叫好不叫座,迟迟未得到大规模推广。

新版“限塑令”释放的政策红利让行业看到了光明的发展前景。近来,不少龙头企业顺应市场机遇,纷纷布局可降解塑料生产线,快速扩张国内市场。但与此同时,一些生产传统塑料制品的中小企业也因“限塑令”受到不小的冲击,不得不面临艰难转型。

华安证券研究所依据各地“限塑”政策安排,预测了未来一段时间可降解塑料的需求变化。根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可降解塑料的需求量可达238万吨,市场规模可达477亿元。

但可替代产品也并非一劳永逸。新“限塑令”强调可降解,也有人提出了疑问,会不会出现一种塑料污染替代另一种塑料污染的局面?

毕竟,可降解塑料产品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降解,且大多是生物可降解。但如若分类时未加以区分,可降解塑料可能达不到所需的降解条件,也就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一次性塑料。

况且,现在多数城市仍缺乏单独的塑料制品回收处理体系,可降解塑料实际上很难得到科学降解。对此,《意见》提出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强有力监管为“限塑”撑腰

塑料制品形式多样,应用领域广泛,又涉及生产、销售、使用、处置等多环节,其监管职责也分散于政府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因而导致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到位,而这也是导致2008年“限塑令”政策目标无法完全实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限塑令”是倡导性、方向性的规范文件,依然不具有强制执行性,如何避免走上“老路”?

“必须有另外的法律和法规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表示,新“限塑令”的法律依据主要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也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产品质量法。

尤其是今年4月29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限塑令”细化法律责任,也反映出我国对塑料污染的治理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以北京为例。为配合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把北京市“塑料袋”管起来,严格塑料袋监督管理。其中,严禁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等行为都在监督检查的范围之内。

除了监管与执法部门介入,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者需要共同努力,应培养全民绿色消费习惯,在全产业形成推广环境友好型材料的意识,摒弃一次性用品和一次性文化,这样才能真正减少塑料污染。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经过十多年的曲折探索,落实新“限塑令”,不能再局限于依靠消费者“自觉”或“有偿使用”的旧思维,而应真正打通“限塑”的全产业链条,推动构建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原标题:“限塑减塑”专栏 |新版“限塑令”对“白色污染”发起新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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