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I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患者留在室内;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建议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临时停止作业。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自觉减少白天车辆加油;适当增加公共交通的班次和服务时长;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本地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总体要求。
工业减排措施:
①对于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减排,对水泥、钢铁、陶瓷、砖瓦、有色、玻璃等涉工业炉窑重点行业C级工业炉窑企业优先实施停限产措施,B级企业有计划地实施生产调整,鼓励A级工业炉窑企业自主减排;B级和C级企业停止大宗物料运输,加强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管控,增加厂区内保洁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②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对包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橡胶和塑料制品及涂料、油墨、胶粘剂制造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实施停产。
③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生产、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石化企业有序调整重点生产装置生产负荷,辅助设施(加热炉、锅炉等)根据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配比,并降低油品及化学品装载频次。除安全保障需求外,原则上石油化工企业不开展检修放空作业。
④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污染排放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措施高效运转。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对城市建成区中重型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以及重型汽油货车、黑烟车、工程运输车、农用车实施禁行;强化过境货运车辆绕行疏导,优化调整车辆过境路线以及时间。
②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③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车辆全部禁行。
④燃油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全部停用。
⑤有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必须使用岸电,严禁使用船电,禁止船舶的原油洗舱、驱气作业。
⑥引导加油站优化调整日间加油时间。
⑦加强城市港口、物流集散地等区域货运汽车的抽检和查处力度,强化用车大户管理。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除应急抢险外,其他一切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产生扬尘的作业暂停。
②继续增加对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全面落实覆盖,确保不起尘,停止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作业。
③企业物料堆场全部苫盖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④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全面停止生产(具备全封闭且不进行原料运输或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除外)。
(四)应急豁免
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环境应急管控企业停产豁免资格认定办法,对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企业或生产线,免予执行应急停产等管控措施。相关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
(五)区域联动
当珠三角多个城市同时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省生态环境厅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接到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发布区域性预警时,我市应根据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响应,统一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开展区域应急响应联动。
(六)应急督导
督导组对各市直有关部门、镇街(园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重污染应急行动期间各类管控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七)应急终止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后,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终止应急行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五、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
(一)信息发布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各级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应通过新闻、报纸、网络及移动通讯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
(二)信息报送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10日内,相关镇街(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应对工作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效果评估情况等。
(三)总结评估
每年3月底前,各镇街(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总结前一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应急响应措施及取得的工作经验与成效等,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镇街(园区),组织专家组和相关部门对应急响应过程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评估,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的过程,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实施预警响应前强化减排措施
1.当预测AQI日均值≥151,且预报未来48小时空气污染将持续,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预警提示,各相关单位、镇街(园区)开展以下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
①火电厂:优化电厂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参数,尽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空气质量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时,实地巡查不少于2次。
②工业锅炉:空气质量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时,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锅炉及生物质锅炉停止使用。要加大实地巡查力度,每天巡查不少于辖区内企业数量的10%。
③VOCs排放行业:空气质量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时,不能落实审批要求的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要求的企业(或生产线),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或生产线),依法停产整顿。巡查VOCs重点行业企业每天不少于辖区内企业数量的10%,巡查加油站(或储油库)不少于辖区内油站数量的20%。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车辆尾气路检:在货车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莞主要卡口等高排放车量通行的主要路段和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高排放车量的抽检和查处力度。设置不少于3个尾气抽检点,每天抽检车辆不少于40辆。
②机动车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30%;除运输保障民生货物的车辆外,对中心城区及部分干线道路执行货车交通管制措施,引导过境车辆使用城市外围道路进行绕行。
③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对建筑、水利和市政施工项目进行施工时间调控,除了抢险、抢修等必须施工的项目外,无废气治理设施的燃油机械设备须停止施工作业。倡导船舶进入港区和靠岸停泊期间全面使用低硫燃油,靠岸期间能使用岸电尽量使用岸电,必要时,临时实行满足使用条件的船舶靠岸强制使用岸电。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空气质量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时,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停工。每天巡查土方作业工地数量不低于辖区土方作业工程总数的20%。核心控制区范围内工地停止一切易起尘施工。
②道路洒水保洁:加大道路每日洒水保洁次数。每小时洒水一次,保持路面相对湿润。③道路扬尘整治:持续实施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和泥头车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至少开展1次),对环城路范围内超载超运、运输未密闭以及污染城市道路的运输车辆开展严厉查处,有效减少道路积尘来源。
其他措施:
①停止建筑装修、市政维护等户外使用挥发性涂料的作业。
②开展建成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餐饮加工专项清查行动(每天开展不少于4批次巡查),做好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加油站禁止日间装卸油。
2. 当预测AQI日均值≥101,且预报未来48小时空气污染将持续,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预警提示,各相关单位、镇街(园区)开展以下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
①火电厂:加强机组尾气治理设施巡查。增加厂区内道路、煤堆、灰堆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实地巡查不少于1次。②工业锅炉:加强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的检查和抽查,依法处罚未按要求使用清洁燃料或不能稳定达标的锅炉使用企业。每天巡查不少于辖区内企业数量的5%。
③VOCs排放行业:所有存放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油墨、涂料、稀释剂、有机溶剂等)均应密封或加盖存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或通过集气系统统一收集和处理;加强VOCs废气治理设施巡查,确保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加油站、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力度,确保规范作业,减少无组织排放。每天巡查VOCs重点行业企业数量不少于辖区企业数量的5%。巡查加油站(或储油库)不少于辖区内油站数量的10%。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车辆尾气路检:在货车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莞主要卡口等高排放车量通行的主要路段和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高排放车量的抽检和查处力度。设置不少于2个尾气抽检点,每天抽检车辆不少于25辆。②货车管制:对中心城区及部分干线道路执行货车交通管制措施。
③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对建筑、水利和市政施工项目进行施工时间调控,除了抢险、抢修等必须施工的项目外,无废气治理设施的燃油机械设备须停止施工作业。倡导船舶进入港区和靠岸停泊期间全面使用低硫燃油。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全面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检查,确保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每天巡查土方作业工地数量不低于辖区土方作业工程总数的10%。
②道路洒水保洁:加大道路每日洒水保洁次数。加强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重点道路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6次,主要道路每天普扫次数不少于3次。
③道路扬尘整治:持续实施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和泥头车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至少开展1次)。其他措施:落实开展建成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餐饮加工专项清查行动(每天开展不少于2批次巡查)。
(二)加强预警能力建设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按照财政体制规范,强化对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响应的支持,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普及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各级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开展预案应急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实施减排清单动态管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修定和发布全市应急减排清单,各相关单位、镇街(园区)配合对所管辖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于每年7月底前修订完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施工工地项目原则上清单每季度发布一次,其他项目清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六)加强监督考核对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由监察机关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约谈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由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1.本预案中对数量的表述,所称“以上”、“以下”均不含本数。2.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μg/m3将连续出现2天及以上的污染天气。
(二)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适时开展修订工作。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东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东府办„2014‟70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同时废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南通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污染天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调整河北冠能分离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绩效级别。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2023年度临沂市3家达到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依据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长沙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评定名单,2023年评定通过C级企业249家。2023年长沙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级企业评定名单公示为科学、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吕梁市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建设领域建筑工地、市政工地、燃气热力工地、公共园林绿化及拆迁工地等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吕梁市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吕梁市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新大气十条”,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新阶段。此后全国多地制定“大气十条”,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先说国务院发布的“新大气十条”,重点点名钢铁、水泥、焦化三行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华泰假日酒店2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ZJ-QDCG-20240002项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项目预算金额5452万元,中标供应商分别为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垃圾处理单价分别为:187元/吨、186.38元/吨。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441
4月15日,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开幕。展会期间,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邢文聚一行到访锦浪科技Solis展台参观交流,共同探讨全球贸易新机遇。展会上,锦浪科技Solis带来了面向不同场景的多款新品,包括面向工商业场景的三相高压储能逆变器,系列户用储能逆变器,以及大型地面逆变器。邢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15日,广东东莞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578.16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8日,广东东莞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约736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东莞市利源有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24-2025年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0.14元/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示如下: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广东东莞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总预算金额为2.0956476005亿元,项目分为拆分为两个合同包,预算分别为86,767,786.24元和122,796,973.81元,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11-2024-00034项目名称: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概况: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15-2024-00064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9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承建的东莞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3号机组汽轮机扣缸顺利完成。该项目是广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保供电重点工程,扩建2台47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成后,两套机组年发电量约33亿千瓦时,年供热量583万吉焦,社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7日,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828兆瓦)1号机组燃机首次点火一次成功,为整机启动和后续并网发电一次成功打下坚实基础。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采用国内首台9HA.02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是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
全力以“复”,不负春光。随着龙年春节假期结束,水务集团在圆满完成城市供排水保障工作任务后,迅速落实市委全会和“投资年”工作要求,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争先”的姿态,各在建项目吹响了节后复工“集结号”。工地上,机器轰鸣,焊花飞溅,工人们已从“过年模式”切换回“工作模式”,挥汗如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