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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发布!

2020-09-18 15:32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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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应急措施的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明确应急措施执行的程序和方式,按照程序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的时间、范围、通知方式等,并明确监督应急响应措施实施的部门和内容。州生态环境局、州气象局负责将接收到的空气质量预警信息、气象预报信息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接到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后向各州直部门及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州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接到预警级别后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准备。应急措施自通知下达后正式开始。

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实施应急措施的企事业单位或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书面请示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经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暂缓实施。

5.7 信息公开与报送

舆论宣传组负责组织整个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预案发布后,应组织各新闻媒体、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电子显示屏装臵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应包含: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黔南州重污染天气事件信息报告表见附件 3-4。

应急响应期间,州生态环境局要向社会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州气象局要向社会及时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应急响应期间,各州直部门、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或企事业单位要在每天 12:00 前向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 17:00 前,将整个预警期间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预警解除后第二天 17:00 前,将全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总结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次应急响应的效果评估报告。

5.8 响应终止

经监测预测,AQI 将降至预警条件以下时,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各成员单位。

5.9 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委督查考评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州直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施工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协调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10 总结评估

州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后 2 个工作日内,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信息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对于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组召开专题评估,落实情况及评估报告一并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6 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州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能力,保证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州生态环境局 和州气象局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监测和综合分析人才。

6.2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处臵工作经费,为做好全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6.3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州生态环境局和州气象局要加强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提出监测预警建议。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确保应急响应指令畅通。

6.5 宣传保障

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督促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对新闻舆论的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州属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要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科学地应对重污染天气。

6.6 医疗卫生保障

全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开展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防护及救治等研究工作。按照预案要求,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教,开设相关疾病急(门)诊,配足医护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做好患者诊治工作。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并根据应对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7.2 关于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 号)精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需动态更新,将按年度更新并另行印发。

7.3 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7.4 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重点企业对“一厂一策”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7.5 预案演练

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 3-5)。

7.6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由黔南州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黔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 年 12 月 29 日)同时废止。重污染天气发生地的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专

家对受影响地区的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制定补助、补偿、抚慰、安臵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受害人员的安臵等善后处臵工作。

7.7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 附则

(1)以上、以下、大于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大于”不含本数。

(2)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对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考核;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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