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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
1)“全过程不”: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2)“收集过程”: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3)“利用过程”: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4)“填埋过程”: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5)“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6)“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7)“转移过程”: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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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2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豁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列入《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第1至31项,所列豁免环节为“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在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按照豁免内容实行豁免管理,其“利用”或“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鼓励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实际,我厅会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工业企业利用危险废物替代生产原料“点对点”京津冀区域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区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区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下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点对点”试点企业应按照“一对一”模式开展试点,“点对点”试点项目有效期为3年。全文如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为贯彻落实《中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时间自方案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首批试点危险废物类别为铝灰(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24-48、321-026-48)、煤焦油(HW11精(蒸)馏残渣451-003-11)。全文如下:各市(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5月1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豁免内容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市内一家单位(以下统称产废单位)产生
5月8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省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省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以下简称“‘点对点’利用”)全过程管理,积极稳妥推动可用作原料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以下简称省《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龙岩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转运难等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统一转运处置制度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根据《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区危险废物收集工作现状,我局起草了《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3月31日上午,兰州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点火成功。兰州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位于新区化工园区西区,总投资12.4亿元,由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新建处理量6万吨/年的焚烧车间、3万吨/年污泥干化车间、4万吨/年的物化处理车间等,全部建成后实现危险废物
一、编制背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出台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截至目前,已建成收集试点项目28个,对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收集规模、收集范围、收集种类、试点时间。原则上五个地级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布局1个试点项目,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确有特殊必要,根据各地市申报需求和小微企业布局
为进一步促进舟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江西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实施以来,各地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开展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到2025年底,全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要求,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等(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小、收集不及时、贮存不规范、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根据辽宁省小
各有关单位: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2024年11月底前和2025年11月底前将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公示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列入危险废物467个种类,较2016版《名录》减少了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该《名录》的发布使之前关切的部分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得以进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名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与豁免管理详解,PPT如下: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那究竟什么是危废物品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第七十五条对我国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固废法除了保持原固废法中规定的“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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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危废产生量大,旧版危废名录亟待修订完善。我国危险废物产量大,来源复杂。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量为4574万吨,实际估计在1亿吨左右。近年来我国危废由
导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已经颁布,将在8月1日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历程怎样,修订情况如何,下面就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的主要参与者杨玉飞解读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杨玉飞,男,现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长期从事危险废
导读: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6月21日在环保部官方网站公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旧版本的有哪些区别?下文为您呈现: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正文表格内容对比2016年版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原2008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以下简称《名录》)近日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参与《名录》编写工作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所长王琪,对《名录》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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