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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0-15 10:4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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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9-603002-0043

项目名称: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7,245,600

最高限价(如有):37245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10)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须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若现场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现场提供原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广汕穿城路城东地段

联系方式:0660-6400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0660-685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金水

电话:0660-68591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3日 

原标题: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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