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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市大气办技术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18日夜间起,地面受持续弱南风影响,近地面湿度逐渐增大,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20-22日受高湿、逆温影响,污染物持续积累,衡水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衡水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2月19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应急响应期间共有90家A、B级及引领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或按要求适当减排;针对404家正面清单企业(其中包括43个正面清单重点工程),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四)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五)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11月)的请示》(衡气领办〔2020〕456号)的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正面清单企业(项目)除外。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三)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
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4次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
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相关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全市区域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建成区、县(市、区)建成区严格落实禁止露天烧烤。
四、正面清单应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帮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0]332号)中相关要求,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停产,不限产。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视频监控、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手段对企业进行监管,坚持少检查、少打扰,保障企业良好生产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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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6日印发文件,发布关于《调整10家D级钢铁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
近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及四川等多区域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唐山市、沈阳市、济宁市、德阳市、达州市等17市均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又到了今年各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的重点时段,《技术指南》补充说明文件改动的地方有哪些?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自2019年发布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日前,河北省公布《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既要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业绩分级及减排措施”,也必须严格执行“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
该来的还是来了!在经历了生态环境部长突击检查发现一系列问题之后,唐山市今日出台了最严限产减排措施。除首钢迁安、首钢京唐外,其余钢铁企业全部执行限产减排措施,直至今年年底。可谓最严限产措施了!
3月18日上午,由衡水市城投集团代建的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开工仪式在桃城区举行。衡水市政府副市长周峰,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河北建投衡水水务公司、桃城区人民政府以及建投信开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市城投集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开工仪式。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
3月6日,河北衡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供水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当地国资企业河北建投衡水水务有限公司。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衡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供水特许经营项目(2)项目实施机构: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项目内容:其中5个供水项目、2个污水处理项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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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水供电分公司2024年第一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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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衡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招标计划公示,项目计划2024年2月采购。据显示,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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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河北衡水供电公司完成220千伏金寺变电站第二套220千伏母差保护装置改造。在改造现场,专业人员使用继电保护智能远程巡检系统监测站内二次设备,确保在单母差运行状态下及时发现故障隐患。据了解,衡水供电公司计划2022~2025年集中改造全市范围内700余套二次设备。该公司通过开展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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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8月17日,衡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衡水市财政局《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统筹,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能力建设,适应气候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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