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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12-25 10:15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关键词: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重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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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发布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及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的通知》(渝环〔2020〕52号),今年5—11月,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采用现场检查、监测报告质量抽查等形式,对5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占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53%(其中,现场监督检查30家,监测报告质量抽查25家),重点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性、环境监测报告质量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检查情况

(一)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的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分布在全市18个区县,累计发现367个问题,平均每家机构12.2个问题,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体系文件、试验条件、操作步骤、信息记录、诚信体系建设不规范及未落实信息“三公开”等方面。

(二)报告抽查情况。

报告抽查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分布在全市15个区县,每家机构抽取检验报告20份,个别机构为50份,共抽取报告530份,其中374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问题发现率为70.1%。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检验参数应检未检、无质量监督记录、无委托单、报告书写缺项漏项、未按标准要求进行平行样检测等方面。

(三)后续处理情况。

结合检查发现问题,对涉嫌监测数据失实、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违法行为的3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予以立案调查;对未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违规行为的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责令改正;对存在规范性问题的21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求其自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要继续加快推进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加强联合惩治和信用惩戒,落实行政处罚与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衔接,发现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二)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责成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着力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结论的公信力。

附件: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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