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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旗下新增五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1-01-24 18:46来源:浙能锦江环境关键词:浙能锦江环境垃圾发电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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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至上 管理先进

浙能锦江环境以“技术至上 管理先进”为抓手,凝聚技术力量,共享发展成果,高度重视技术革新工作,旗下位于浙江、安徽及黑龙江省的四座垃圾发电厂及一家检测公司于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称号由各自省级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颁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力。

01浙江省诸暨八方电厂

02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垃圾发电厂

03安徽省芜湖垃圾发电厂

04黑龙江省绥化垃圾发电厂

05浙江盛远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对企业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和人才结构的综合评估和认定,它是知识密集与技术密集的实体经济体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均可享有三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当地研发费用补助。

目前,浙能锦江环境旗下共10家企业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此之前已通过认定的5家企业为:杭州科晟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垃圾发电厂、五华垃圾发电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垃圾发电厂、汉口垃圾发电厂。

浙能锦江环境一直以来致力于在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以协同推进持续发展,积极引导旗下公司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尽管疫情笼罩,公司仍创佳绩,旗下五家公司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标志着浙能锦江环境科技创新的进展受到了社会的有力肯定。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速科研成果转换,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积极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延伸阅读:

浙能锦江环境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ESH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暨2020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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