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柳州发布《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21年4月30日起实施。详情如下:
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第1号
《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1月6日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代市长
2021年2月26日
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有序管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第三条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林业和园林、水利、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所在地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村(社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对违法行为及时劝止,并向所在地城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五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 除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消纳实行许可制度。
禁止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与建筑垃圾混合倾倒。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需要办理建筑垃圾倾倒许可手续:
(一)在施工场地内进行建筑垃圾回填利用的;
(二)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的;
(三)市政零星施工、维修的;
(四)单位零星施工或者个人居住房屋装饰装修、维修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小型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程等施工的。
第九条在施工场地内进行建筑垃圾回填利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将建筑垃圾回填利用方案提交项目所在城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
第十条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倾倒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城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单位零星施工或者个人居住房屋装饰装修、维修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小型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程等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业主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实行袋装化收集或者采取其他防撒漏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置:
(一)自行委托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单位及时清运;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单位及时清运;
(三)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指定临时堆放地点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委托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单位清运。
按前款规定处置建筑垃圾所产生的费用由倾倒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二)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有满足车辆停放并有冲洗设备的停车场所;
(三)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以及行驶证;
(二)按照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及车牌放大字样,安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用顶灯;
(三)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并纳入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四)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全密闭覆盖设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运输未取得倾倒许可的建筑垃圾,但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二)使用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车辆运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定位终端设备,能够接入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并保持正常使用,不得伪造、篡改、删除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车辆动态监控数据;
(三)应当保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用顶灯正常工作,两侧车门标识、编号符合规范要求,车厢尾部放大车牌号码应当规范、清晰、完整;
(四)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场所,不得乱倾乱倒;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管,对信誉优良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给予扶持,对违法失信单位依法予以限制。
第十六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建筑垃圾处置需要,保障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用地需求。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等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和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包括专用消纳场和临时消纳场。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临时消纳场是指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及其它临时需要填埋建筑垃圾的场地。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优先选择远离市城区具有自然低洼地势的山坳、采石场废坑等地点,禁止在下列区域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一)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保护区范围;
(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
(五)洪泛区、泄洪道及其周边区域;
(六)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消纳建筑垃圾,不得消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
(二)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围挡以及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
(三)保持建筑垃圾消纳场相关设备、设施完好,监控设备应当接入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四)有健全的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台账,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报表;
(五)推平、辗压入场的建筑垃圾;
(六)硬化出入口道路;
(七)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无污水流溢;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在产业、财政等方面给予扶持。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可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鼓励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垫层。
第二十二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采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生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库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乱堆、乱放、乱倒、抛撒建筑垃圾等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照本规定安装和正常使用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未接入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篡改、删除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两侧车门标识、编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车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建筑垃圾消纳场监控设备未接入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未建立现场运行管理制度、未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台账、未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报表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零星施工,是指倾倒建筑垃圾总量在5吨以下(含5吨)的施工工程。
第三十条 各县可以参照本规定对建筑垃圾实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昌吉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内容指出,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监管、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的管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倾倒、运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雅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总投资1.5亿,本标段预估建安费3100万元,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招标公告如下: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雅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吉林市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启动招标,建筑垃圾处理最高限价为29.4元/立方米,合作期限为15年,招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吉林市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月1日,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马坡镇2024-2025年度拆违及建筑垃圾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预算一亿元人民币,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马坡镇2024-2025年度拆违及建筑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2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霍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
项目概况:贵州省天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9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2720240001UR项目名称:天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项目(特许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丽江市古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中标结果公示,贵州奥石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报价61元/吨。公示如下:
2024年3月12日,通渭县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秸秆利用、污泥堆肥)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预算金额530万元。项目概算投资39733.11万元,建设地点在通渭县碧玉镇石滩村草畜产业循环园及李店乡和马营镇。该项目包含100t/d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t/d餐厨垃圾、秸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武安新峰集团钢渣、尾矿、煤矸石制备环保生态墙地砖项目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总投资66亿元,以钢渣、尾矿、煤矸石等固废为原料,主要生产仿石材、墙地砖、景观砖、陶粒等多种绿色生态产品,是全球最大的环保生态陶瓷制备项目。该项目年综合利用钢渣、尾矿砂、煤矸石和建筑垃圾
3月7日,古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中标候选人公示,贵州奥石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61元/吨;丽江市古城区樽凯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远人,报价62.42元/吨;黔西南州博弈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报价63元/吨。项目招标人为丽江市古城区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活动,于2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广东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内容提到,产生(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投放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共15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机构,公示如下: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序号评价机构名称1贵州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2贵州黔龙汇科技有限公司3贵州华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中国建
4月8日,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
项目概况:安徽省宿松县涉案固体废物应急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7FSCG24D03C0021FS34080120240163号项目名称:宿松县涉
《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经由2024年3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6月5日起施行。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2024年3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
关于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本人自荐、同行推荐、单位推荐、资料审核、审议等程序,现对拟进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的成员名单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关于加强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现将我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4月1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建三局成功中标巴基斯坦卡拉奇ConstructionofModernGarbageTransferStations项目。该项目由1、2两个标段组成,占地面积150000㎡,含固体废物转运站、办公楼、宿舍楼、道路、钢结构和附属设施。本项目是信德省卡拉奇第一个固体废物处理项目,是中国建筑在巴斩获的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规定要求,现将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一、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废活性炭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使用热处理再生技术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入厂分析、收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工艺要求、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综合利用产物
2024年1月16日,北部湾交易集团挂牌的柳州五菱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收官,成功引入投资方广投孵化基金、许昌金投和睿资创投,共计引入资金3.6亿。在对外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其现有股东五菱汽车同步进行了增资。新引入的投资者将充分利用其良好的投资生态圈和丰富的产业资源,助力柳州五菱
1月8日,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沙埔镇、龙头镇、凤山镇四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柳州市市政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中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760.446852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是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4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竹鹅溪河源岸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广西柳州元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提高县区统计业务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季度能源统计数据核算工作,柳州市统计局于11月1日举办2023年三季度能源统计数据联审培训班。培训强调了抓好基层数据质量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前三季度能源统计的成绩,总结分析了当前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升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竹鹅溪河源岸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人为柳州河西高新区管委会。开标时间为11月14日。
柳州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柳州项目”)位于柳州市鱼峰区叶山路立冲村—柳州市静脉产业园区内,是由柳州市环卫环境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康恒环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环保能源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发展项目。柳州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等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8月25日,广西柳州市2023年-2026年柳东新区环卫保洁服务公布中标结果,项目分为6个标段,由路佳环保、御卓环保、玉诚环境、升禾环保、升阳升环境、仁仁洁6家企业中标,服务期均为三年,中标总额28006.466171万元。中标结果详情如下:标项一中标供应商:广西路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8月1日,广西柳州市2023年-2026年柳东新区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分为6个标段,服务期均为三年,总预算约2.85亿元(28482.026913万元)。广西森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2026年柳东新区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2026年柳东新区环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柳州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据华霆动力消息,近日,位于柳州北部生态新区的柳州华霆举行“柳州华霆动力电池系统二期投产仪式”。柳州华霆动力电池系统二期项目为宝骏车型“云朵”量身定制,云朵是宝骏首款大5座纯电车,定位为紧凑级纯电动车。此次柳州华霆动力电池系统二期投产仪式成功举办,标志着柳州华霆将为宝骏云朵提供动力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6月21日,柳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评价标准(试行)》,详情如下:柳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柳节能减排办〔2023〕15号各成员单位:为深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