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工业废水来源: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2-12-20 10:09:21
平昌县富强建材厂等5家砖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发现该公司在砂石加工过程中未遵守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未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导致大量生产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其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