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各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举措竞相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就是近年来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制度的形式,将企业环境信用程度进行评定,并以特定平台向社会公开评定结果。这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促使其担负应有的治污义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近年来在实践中不断推广、延伸,对促进企业治污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实践推动和现实成效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其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覆盖范围有限,不少地方至今仍未真正开展,故未能形成自上而下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其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尚处于推行阶段,企业社会对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认同度不高,信用评价的程序和内容急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其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欠缺保障性措施,并且评价结果运用方向过窄,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
对此,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抓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落实,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要及时、全面地公开信用评价的内容和程序。内容和程序公开,是社会公众监督参与的前提,是企业获取评价动态的必需,也是评价结果能否取信于社会、取信于企业的关键。要合理设定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坚持把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政策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情况等与企业社会环境责任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评价范围中,以增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针对性。要考量公众获取评价内容、反馈意见所需的时间,以及对各评价环节的公开,安排和制定信用评价相关程序,增强评价程序的可操作性。
要引入信用评价公众监督机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关系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形象,容易对企业造成经济及其他方面的间接影响,因此,企业信用评价具有一定的岗位风险性,必须引入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可以根据信用评价的内容、性质、环节等特点,适当引入第三方公证、群众和企业代表监督等形式,加强对评价内容、过程和程序的监督,为形成客观、公正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奠定基础。
要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相关制度。从企业信息收集到内容公开,从反馈意见收集、梳理到二次公开,从评价内容到公众监督,再到评价结果公开和最终运用等一系列环节,都需要有一套系统、完备的工作制度加以支撑。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公开和意见征集制度、企业信息复核制度、信用评价监督制度、企业信息综合评价评定制度、评价结果运用最终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以此规范信用评价流程,保证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信。
第二,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保障性措施。
在对企业的直接约束力方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经过公示发布后,要对企业有一定的直接约束力,才能促使其作出相应的举动和反应,主动担负应尽的污染治理义务,从而达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目的。因此,这方面的措施要更具有针对性和约束力。对评价为“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除了对企业采取一定的惩罚性措施外,还要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问责。
在对企业的间接约束力方面,除了给予企业相关政策支持、优惠激励和实施失信惩治外,评价结果还要作为社会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和依据。要通过信息公开的常设平台和新闻媒介,将企业环境失信行为进行广泛公开和报道,让企业因环境失信而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与声讨,使其感受到无形压力,为营造环境诚信的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等级评定、结果公开与应用以及信用修复等。其中规
近日,宁夏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其中全区共参评企业1636家,其中,绿牌企业1507家,蓝牌企业98家,黄牌企业23家,红牌企业8家。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范围包含太原市、忻州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支持和鼓励太原市、忻州市辖区范围内未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其他企业自愿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依法确定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示重庆市2022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工作部署,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企业环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示了2022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结果。在纳入评价范围的2449家企业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有223家,占9.11%;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有2091家,占85.38%;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有29家,占1.18%;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有9家,占0.37%;另有因关闭、搬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并计划在2023年6月,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充
10月24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文如下:
8月11日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就《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评价结果公开及分级分类监管等。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适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企业环境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回复人大代表《关于杭州市加速开展减碳攻关行动的建议》指出,下一步,将建设完善杭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能力建设。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协助省级部门做好第三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新疆关于公布开展2021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企业名单的公告,共有833家企业,详情如下:关于公布开展2021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稳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现拟开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全区参评企业1250家,其中绿牌969家、蓝牌226家、黄牌52家、红牌3家。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等级评定、结果公开与应用以及信用修复等。其中规
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组织召开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约谈会,对2023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环保警示和不良的32家红黄牌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等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完成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内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等级评定、结果应用与监督管理。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本市生态环境信用评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对本行政管理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相关从业人员涉及生态环境管理的行为产生的
近日,宁夏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其中全区共参评企业1636家,其中,绿牌企业1507家,蓝牌企业98家,黄牌企业23家,红牌企业8家。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信用等级评价与修复、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的部署,规范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
为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引导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宁波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全文如下:
11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实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实施、整治提升、全面总结3个阶段,主要有五项工作内容:完善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开展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违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详情如下: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