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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推六项支持政策 长三角大气污染治理“吃小灶”

2014-12-16 08:31来源:21世纪数字报作者:王秀强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长三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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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气污染治理的需求下,长三角地区在能源体制改革、煤电升级改造等方面将获得“先行先试”的机会。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六项措施为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解决方案。

这些措施集中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保障天然气供应、提前供应国V油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电、落实增供外送电、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国家能源局并强调,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大力支持浙江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制定清洁高效发电优惠政策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提出,能源局将更加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中,支持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在上大压小、煤炭减量替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能效、环保准入标准布局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实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升级与改造。

“在总量控制的约束下,长三角地区除热电联产外,新建煤电机组准入门槛高,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受到严格限制。”江苏一家能源投资公司人士说。

按照能源局要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必须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无特殊情况要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

为鼓励煤电企业升级改造,“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制定清洁、高效发电优惠政策。”吴新雄在会上说。

长三角地区是煤电升级改造的示范区。今年6月27日,吴新雄赴上海外高桥第一、第三发电厂调研,并召开现场座谈会。其后,授予上海外高桥第三电厂 “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基地”, 授予浙江嘉兴电厂“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

在长三角区域天然气供应上,能源局支持国家大型油气企业与长三角区域各省(市)签订长期供气协议。支持长三角区域在确保民生用气长供久安的前提下,在落实气源和气价基础上,有序实施“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利用项目。推动全国天然气管网互联,支持长三角区域使用俄罗斯、中亚进口天然气。

吴新雄介绍,今年计划向长三角区域安排供气总量约340亿立方米。2015-2017年规划供气总量分别达到365亿立方米、423亿立方米和446亿立方米。

同期,推动长三角区域成品油质量升级。力争2015年底前,长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6年底前,长三角区域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原标题:能源局推六项支持政策 长三角大气污染治理“吃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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