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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项目监管)

2015-02-12 13:49来源:深圳侨报关键词:垃圾焚烧BOT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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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建设前环评工作如何进行?公众可否参与,现场监督?

在项目立项和选址确定后,建设单位市城管局和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深圳特区报、市城管局网站、市人居委网站、龙岗区政府网站、华南环科所网站及受项目影响的敏感点向公众公告,共进行三次,期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工作,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市人居委在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在市人居委网站向公众公示,分别是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示共三次,公众可向市人居委反映意见和建议。项目核准、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公众都可以参与和现场监督。

三十七、政府准备采取什么样的监管办法监管企业的运营管理,确保企业不偷排偷放?

1.市城管局将对深圳市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派出专门的监管小组,代表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对于偷排偷放行为,列入BOT协议合同中,严惩严罚。

2.组建由政府、居民代表、专家、运营方等多方参加的联合共建小组,对项目建设与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督。

3.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与市人居委网站连接,工厂门口设置大屏幕显示屏,实时向公众显示厂内运行情况及排放情况。如果排放不达标,附近居民可阻止企业继续运行,直到排放达标为止。

4.至少每半年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烟气、污水、恶臭污染物、噪声等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共建小组也可自行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监测。

(未完待续)

延伸阅读:

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技术篇)

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六)

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五)

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四)

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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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一)

原标题:深圳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39问39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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