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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化垃圾为能源 垃圾回收也可以轻松有趣

2015-05-05 16:05来源: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微信关键词:垃圾分类固体垃圾焚化焚烧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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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少发达国家的垃圾回收再利用在产业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热身多年的中国试点城市,这次能不能冲出起跑线?让我们一起体验瑞典的垃圾回收之旅吧。

花了30年,走了这么远

一座城市的清洁,与市民自觉保护环境、合理处理生活垃圾的好习惯不无关系。从上世纪80年代起,瑞典政府花了一代人的时间培养垃圾分类的意识。一开始的五六年,大家也嫌麻烦,政府曾采取措施,设定监督员在垃圾收集中心监督,抓到未按规定分类的,就要进行罚款。

后来,政府和各环保组织在不遗余力地向大人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同时,想到“从娃娃抓起”,教育小学生们垃圾分类及循环利用的好处,再由孩子回家告诉大人,在言传身教和互相监督中逐渐形成家庭传统。为了方便市民辨识,垃圾管理部门还重新设计了垃圾桶的投放口形状,如瓶罐垃圾桶设成圆孔状,扔纸盒纸箱的垃圾桶设成扁平状,这样就大大减少了资源错置的现象。

另外,超市也在垃圾回收链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押金回收制度”,消费者将喝完饮料的易拉罐、塑料瓶和玻璃瓶投入超市自动回收机后,机器就会自动吐出收据,消费者按照收条上的数字到收银台兑换现金,每只易拉罐或玻璃瓶可从商场领取0.5—2瑞典克朗(1瑞典克朗约1.04元人民币)。

化垃圾为能源

2005年,瑞典法律规定,填埋有机垃圾是非法的,所有有机垃圾都要通过生物技术处理变为堆肥、沼气或混合肥料,或进行焚化。

焚烧处理产生的能源要么用来发电,要么卖给地区供暖系统。目前,瑞典共有30家城市固体垃圾焚化厂,其中16家是热电联产式,13家是锅炉供热式,可为81万户家庭供热,为25万个家庭供电,还有一家是为企业提供蒸汽。

谁生产,谁负责

1994年,瑞典政府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制”,法律规定生产者应在其产品上详细说明产品被消费后的回收方式,消费者则有义务按照此说明对废弃产品进行分类,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处。这条法令适用于包装、废纸、汽车、轮胎等。生产商必须保证废旧物品的收集、运输、再利用和填埋处理的程序合法化,即必须以健康和环境保护为着眼点来处理废旧物品。

以废旧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回收为例。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经支付了废旧家用电子电器的处理费用,而处理废旧家用电子电器所需要的产品基本信息和资料只有制造商才掌握,所以从道义上讲,制造商们有义务将废旧家用电子电器回收,它们对零配件的再利用也是最有发言权的。

原标题:瑞典:化垃圾为能源,垃圾回收也可以轻松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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