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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31个省市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附名单)

2015-09-25 14: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目标氮氧化物标准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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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对各省(区、市)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31个省市2014年度节能目标全部完成。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5个省(市)为超额完成等级;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2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青海、新疆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发改委并称,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2011-2015年)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节能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全国“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和2086.4万吨,比2010年各减少8%,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65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各减少10%,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794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5年 第20号

根据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已经国务院审定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5个省(市)为超额完成等级;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2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青海、新疆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5个省(市)及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吉林、湖南、四川、重庆、河南、贵州、安徽、甘肃、内蒙古、天津、湖北、辽宁等12个省(区、市)予以通报表扬。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工作部署,切实贯彻《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全国“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

附件:201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考核情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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