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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意见》提出: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
“节能环保大家谈”根据群友王政建议,确定如何完善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如何开展用能权(节能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如何完善交易价格体系;如何统筹运用价格、税收等经济政策,逐步提高企业能源消费、污染排放成本,降低主动节能治污成本,鼓励企业节能减排等讨论内容。
如何完善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
群友:要完善这个,首先就要设计基准能耗。比如水泥,钢铁,玻璃等行业,设定好单位产品的能耗基准线。以后不管是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都要用到。
群友:我觉得最大的困难是即便同一产业其生产基准难于统一度量。产业链的深度宽度都会带来度量的难度。
群友:国家年底会出碳排放控制总量和分配办法,对于列入的行业,有些要实行基准线法分配,期望这次国家能拿出标准来。
群友: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都很重要。如果光有标准,实施力量不强也有问题,如果实施力量强,即使制定中有不完善地方都可以弥补。
群友:适合,怎么界定?
群友:比如电力,会根据不同机组给出单位电量的能耗,先预分配,然后来年根据产量,实际核算。其他的如水泥、玻璃,在广州、湖北等试点地区已经进行了试点。比如上海,电力、航空、机场、港口采用基准法;其它行业基于历史排放。比如广东,电力、水泥和钢铁行业的大部分生产流程采用基准法。
群友:能否以地区为单位5年一个修定,提出“能效数典”的理念!把该地区主要行业做到工序能耗都搞定它!基准就出来了!
基础工作不做,个人认为是纸上谈兵。
如何开展用能权(节能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如何完善交易价格体系?
群友:对目前的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和前景如何看?
群友:四权交易中,目前进展比较快的就是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发改委的管理办法(17号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和《应对气候变化法》都在抓紧研讨和修正,17号令已经颁布快一年了。
群友:这个我很关注,特别是武汉加入C40后,很想听听各位专家的意见。客观说我接触的很多朋友对这块很灰心,认为缺乏商业模式,时机不成熟等。但我一直认为这块市场蛋糕很大。
群友:关于各个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国家已经出了24个行业的,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工业主要耗能领域。
7个试点(广东省、湖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重庆市)已经两年多了。
群友:从十八大开始,逐步的改成用能权了,只有成为一种权属,才能拿来交易。也具有了金融的属性。
群友:从国外的运行情况看,允许环境成本转移。所以,目前全国开始了能源消耗总量控制。
如何统筹运用价格、税收等经济政策,逐步提高企业能源消费、污染排放成本,降低主动节能治污成本,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群友:我觉得这些要通过系统的政策促进节能减排,比如投资补助,节能减排的量可以交易,设备投入可以抵税,金融优惠等一系列支持。
群友:关键需要个过程,能让市场调节管理肯定胜于行政监管。
群友:也需要服务机构多多参与这个工作,毕竟企业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掌握的信息没有那么全面。
群友:价格建议能源梯度电价,鼓励企业采用非化石能源作为设备动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企业用能中的占比,对于绿色产品或绿色工厂实施减免税政策等。
群友:减税效果不理想,特别内地。这个我特别找人探讨过,就拿合同能源管理的减免来说,税务体系是独立的,减了它的全年征税任务得不到抵扣或同步减免,因此税务机关会设置很多障碍,有时经委,发改委协调都没用。
这个需要政府内部发文明确节能相关税收减免可以抵扣征税任务,否则效果会很差,除非发达富裕地区政府不差这点钱,并且实施很积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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