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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环保项目(11.16-11.22)涉及环评拟审批、批准等

2015-11-27 08: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脱硝脱硫石膏环保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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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独家整理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2日近期环保项目,涉及脱硫脱硝、除灰除尘、污水处理、余热发电、垃圾处理、在线监测设备、CEMS等,内容如下:

四川甘洛义兴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矿热炉产品生产线项目(批准)

该项目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项目投资6235万元,新建冶炼车间,设置3台25000KVA全封闭式矿热炉和4台5000KVA倾动式带盖精炼炉,每台矿热炉配套建设1台15吨/小时的余热锅炉和3MW的余热发电机组;落实和优化各项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落实和优化各类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厂区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落实和优化各项固体废弃物收集和处置措施建设,提高固废回收利用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中电投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批准)

拟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配2×3139吨/小时超超临界Ⅱ锅炉或塔式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锅炉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以内,其中NH3的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废水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设施,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回用,脱硫废水经处理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落实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及除尘灰的综合利用途径。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扩建第二台百万机组项目(批准)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扩建工程第二台百万机组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1×103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不设烟气旁路,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装置(脱硝剂为液氨),采用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除尘、脱硫和脱硝系统对汞的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0%。空预器冲洗水、锅炉酸洗废水经现有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灰渣系统和脱硫系统工艺用水,脱硫工艺废水依托现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除渣系统补充水,凝结水系统排水、锅炉补给水排水、反渗透浓排水、超滤反冲洗排水经酸碱中和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循环冷却排水依托现有排水设施排入玉带河。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灰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安装锅炉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口。

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批准)

在现有厂区预留地新建1×130t/h高温高压锅炉和1×15MW+1×9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对已有2×75t/h锅炉的除尘、脱硫和脱硝系统进行改造。本项目及现有锅炉采用布袋除尘,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SCR脱硝(氨水作为还原剂),酸碱废水经中和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其它生产废水在厂内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批准)

在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马厂乡工业集中区拟定地点,建设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形成年产5万辆E型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本项目磷化废水经磷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厂内各类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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