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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2016-01-27 14:39来源:上饶之窗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上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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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委托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上饶市经济开发区联胜村

(3)建设单位: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3×500t/d 垃圾焚烧炉,发电总容量30MW。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7.1亿元人民币。

垃圾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HCl等,项目采取半干式烟气吸收净化、活性碳吸附、袋式除尘器等设施净化处理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大气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焚烧飞灰等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并采取隔声减噪措施消减生产噪声。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实现上饶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上饶市环境卫生。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厂址选择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水华

地址: 上饶市中山路84号

联系电话:13667038793

E-mail:3092710351@qq.com

联系人:林新和

联系电话:13970337822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鹏鸣

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396号青山湖香寓2302室

联系电话:0791-88522996

E-mail: zpm1971@126.com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原标题: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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