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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2015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6-02-15 09: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工业节能节能技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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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乌鲁木齐高新区获悉,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2015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已经下发。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高新区(新市区)2015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持范围

2015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试点与审核工作的开展、能源利用监测平台建设以及根据国家、自治区、市、高新区(新市区)有关方针政策确定的其他节能项目及活动。对自治区、市、高新区(新市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及活动给予优先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围绕“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实施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2、围绕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的项目。其中工业节水项目包括: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包括: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项目,以及提高产业利用水平为目标的再生金属、废弃塑料、林木剩余物资源化项目。

(二)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

对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本区自主研发的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和节能技术产品在全行业整体推进活动。

(三)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对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组织基础调研、审核验收、宣传培训及评比表彰等工作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按期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并通过自治区审核验收的企业,对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编制费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四)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及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活动

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国家、自治区、市专家评审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支持方式及要求

扶持资金将主要采用补助和奖励两种支持方式。

(一)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后年节约标煤1000吨以上的,具体补助额度为每节约1吨标煤补助50元。对生产高效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减排创新机制的示范推广等方面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根据项目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

(二)奖励资金主要适用于新列入国家、自治区、市节能减排或循环经济试点的单位(企业),区级专项资金将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新通过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单位(企业),区级扶持资金将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新通过的自治区能源审计和能源规划企业,市级扶持资金将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扶持资金支持对象是在我区区域内依法工商登记注册且已实施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并在我区独立纳税;

(二)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示范性强、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节能减排项目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承诺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对编制单位无资质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或建议书);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援信协议);自筹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规划用地证明(需新征土地的项目);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利息支付清单复印件。

2、节能量补助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用能情况报告。包括企业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程序文件、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

(二)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

1、推广单位的资金申请文件,对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介绍,主要内容包括: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研发)单位简介;技术特点、先进性和获得相关认证情况;推广应用情况及取得的节能效果。

2、节能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文件或通过国家及自治区节能产品认定证书。

3、涉及企业间的推广活动,应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

(三)重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试点工作

通过自治区,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试点及审核的单位(企业),自治区、市批复文件及专家评审意见。

五、申报材料装订格式

所有申报材料按A4纸张尺寸双面印制并装订整齐,胶装方式汇总整理为合订本,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等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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