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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关于做好万家企业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2-16 15:2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目标节能量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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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宿迁市关于做好万家企业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万家企业2015年节能目标

责任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923号,以下简称《考核实施方案》)、省经信委《关于做好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2〕622号)、《关于做好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6〕51号),现就做好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量进度要求

该项为否决性指标,按要求每年应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2011年—2015年合计节能量应不低于“十二五”节能量目标。

二、自查报告格式及内容

自查报告应按照《考核实施方案》所附的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中的考核内容,并针对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逐项、逐条总结说明做法及成效,需要证明材料的应附证明材料或列出可供核查的证明材料名称目录,同时进行自我评分(参考格式提纲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要求

万家企业应于1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至所属县区经信部门(市直企业报我委),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分别直接报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同时抄送我委。县区经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质量,于3月15日前完成现场考核,并于3月21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2、附件3)报我委(节能处),我委将组织抽查,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联系人:赵晓,电话:84338547,邮箱:sqjxw1989@163.com。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

附件: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编写格式提纲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二、自查报告正文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节能量及其计算方法;“十二五”累计节能量;实现2015年节能量的分析说明(未完成节能量进度的也应分析原因)。

(二)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1、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定期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1)说明节能领导小组成立的具体时间、领导小组的人员、组长姓名及其职务,2015年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情况。

(2)列出可供核查的证明文件名称目录:如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名称、文件编号及其日期等)。

2、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情况。

(1)说明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情况,聘任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工作职责和任务,2015年的主要工作。

(2)列出可供核查的证明材料名称目录:设立岗位的相关文件、聘任文件、培训(资格)证书、工作职责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3、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情况(此项不扣分,如已经培训并获得资格的请说明情况)。

(三)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

1、分解节能目标情况。

(1)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岗位的具体情况。如分解目标的方法及时间、形式(文件或责任状等),各车间、班级、岗位节能目标的汇总表。

(2)列出可供核查的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名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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