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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管理的要求,紧密围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积极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到2016年底,PM10、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下达我市的目标要求,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下达我市的目标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省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
一、严格源头把关,促进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1. 构建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制定《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定名)》及生态保护红线配套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生态用地性质管制、综合的生态用地协调管理,初步建立定期监测评估体系。
2. 助推环保规划“多规融合”。编制完成《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及《广州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环保规划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出台《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完成《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3. 健全总量减排倒逼机制。开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终期评估。基本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工作。实施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省下达的2016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根据上级要求调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指标。
4. 实施环评管理简政放权。推进实施集成服务和并联审批。对环境污染风险较小、生态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度,制定豁免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目录,精简环评受理前置条件。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权限,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规定,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二、深化污染防治,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 推进“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完成11台发电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出台“超低排放”环保监管技术指引。在完成中心四区“无燃煤区”创建的基础上,推进其余各区基本完成“无燃煤区”或“无燃煤社区(街道)”建设。整治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高污染燃料锅炉。
6.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提前实施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国Ⅴ排放标准。做好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后续工作,强化黄标车限行措施,在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开发区等区域实施黄标车电子抓拍执法。
7.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出台我市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方案和奖励办法。完善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年排放量在100吨以上的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治理,完成209家省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在涂装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8. 推进扬尘污染精细防治。加强道路扬尘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推动各区特别是番禺区、黄埔区、花都区建筑工地实施扬尘精细化管理。在道路开挖、三通一平、土方作业等重点区域和渣土运输、道路洒水保洁等重点环节强化防尘措施。
9. 推进船舶废气污染防治。实施《广州市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港口船舶废气污染占比分析。加强内河船舶废气排放控制,开展1000艘以上船舶燃油含硫量抽检。推动建立港口航运业自律性绿色环境公约。
10.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出台《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修编《广州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工业集聚区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编制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清单,开展全市南粤水更清行动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依法全部取缔 “十小”生产项目、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业户。
11. 推进重点区域河涌整治。实施《广佛跨界河涌水环境整治沟通协作机制》,搭建饮用水源保护、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水环境管理、舆情应对等五个方面沟通协作平台,协同推进跨界河涌污染整治工作。实现纳入南粤水更清整治河涌的“一涌一册” 环境信息化管理。完成我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流溪河流域水环境状况评估分析。
12. 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实行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源一册”动态化管理,开展年度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工作,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13. 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全面启动我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工作,初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划定研究。编制场地修复及风险评估等配套技术指引。推进重点地块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后的环境监测。
14. 推进辐射固废环境管理。完善核技术利用项目及固废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清单。扩大广州市固体废物GIS管理信息系统覆盖范围,全面开展医疗废物、生活污泥电子联单管理。开展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核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15. 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完成《广州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修订。实施《广州市2016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重点整治饮食服务业、建筑工地及主城区高架桥噪声污染,加强学校周边、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噪声监管,开展高考等“降噪护考”工作。
16.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广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开展电镀、制革和危险废物处理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推进实施重点区域重金属减排项目。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终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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