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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04-13 11: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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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获悉,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内容如下:

环境保护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委托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在2016年4月21日前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书面或电子文档)反馈我们。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樊春燕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鸿伟亿家大酒店903室

邮政编码:100012

电子邮箱:fancy@acee.org.cn

联系电话:(010)84919589

传真:(010)84916873

相关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依据目的】为推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公众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三条【公参原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公参对象】公众参与对象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具体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

第五条【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形成时,如实公示以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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