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媒体曝光后,迫于舆论压力,对校园周边违规排污企业的整治才能步入“快车道”。这样的补救、追责,会不会来得有些迟了呢?
最近,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问题牵动公众神经。在浙江绍兴,一篇小学三年级学生的习作《请还我们一口新鲜的空气》在网络热传,引起当地政府注意,环保部门通过调查取证发现两家疑似排放异味气体的企业,当夜予以停产整顿。
相比常州毒地事件,绍兴市的做法让人眼前一亮:停产整顿排污企业,排查学校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企业,成立联合验收小组,并邀请学校、村民共同参加……一系列处置行动称得上迅速有力。积极主动回应民众质疑的态度,也为政府危机公关提供了样本。在对排污企业的雷霆行动之下,事件的结局也令人欣慰:学校周边气味已经基本消除。
不过,仔细分析污染事件的前因后果不难察觉,这种“事后补救式”的处理多少还是有些缺憾。通过孩子稚嫩的笔触可知,涉事企业的废气排放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可能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那么当地环保部门为何没能及时发现,第一时间予以治理?假如这篇抱怨环境污染的小学生作文没有通过网络曝光,引发众多网友围观,试问孩子们还要在难闻气味的包围中忍受多久?
类似的追问,恐怕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愿面对的。每一起校园污染事件背后,几乎都能看到监管上的漏洞。相关部门或是没有绷紧校园环境安全的这根弦,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或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干脆对企业的违规排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着不出事就万事大吉的侥幸心理。而政府的治污行动大多又遵循着这样的模式:媒体曝光后,迫于舆论压力,对校园周边违规排污企业的整顿才能步入“快车道”。只是,环境污染对孩子健康的损害可能已是既成事实,这样的补救、追责,会不会来得有些迟了呢?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工厂藏匿在学校周边,是今后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光靠“运动式”查处,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实证明,事前预防远胜于事后被动的整治。采取积极的行动防患于未然,把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是相关部门治理污染时应遵循的理念。当务之急是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污染排查机制,尤其对临近学校存在污染可能的企业,要进行密切的跟踪监测,秉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对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的处理结果往往针对的是对排污企业的处罚,少见对主管的政府官员严厉问责的,建立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或许是提高相关部门监管效率的肯綮。
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积累了比较成熟的防范校园安全风险的经验。在英国,一些学校也与工厂毗邻而居,但当地会提前制定遏制污染的方案,比如校舍会用特殊的通风系统过滤空气;离校园不远处设有空气监测站,随时监控数据,并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在日本,政府制定了《学校环境卫生基准》,对教室通风、水质安全、老鼠害虫防治、噪音等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光是学生的饮用水一项,都要经过每周、每半年不同指标的监测,以确保水质安全。这种落实到细节、不怕折腾的治理思路或许能为我们提供有益借鉴。
学生的生命健康容不得丝毫马虎。及时扫清学校周围的“定时炸弹”,为校园环境安全撑起保护伞,应当成为政府庄重的承诺和扎实的行动,别等着学生用“鼻子”来问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1月9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大力提升研发设计、数智赋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文件还提出,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服务供给。详情如下: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作出部分修改,详情如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了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需要,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称“三部门”)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下称《指引》)。《指引》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指引》指出,办理污
为规范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活动,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国家金融监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位置、功能、性能及联网等有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管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涉气排污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2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检查组到定州市旺恒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其烟气在线系统现场通90.2mg/m3的二氧化硫标准气体,数据稳定后显示结果为77.9mg/m3,系统响应时间大于200秒,示值误差为-12.3%,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场通135.7mg/m3的一氧化氮标准气
湖北省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最新修订公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有计划地督促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相应预警等级的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四部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有效震慑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5个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无证排污、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未提交执行报告、自动监控设备未按照规定联网等案件,相关属地生态环境部
5月3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水排污企业和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单位的一封信,详情如下:各涉水排污企业,各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单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治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预案》适用于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详情如下:广府办发〔2022〕21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
为规范引导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在线监控运维作为两大环境执法的重点之一。近期,山东省济南市对部分排污企业大气在线监控运维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笔者也参与其中。从检查情况看,排污企业主要存在超期未全流程校准、数据失控未修约等问题,还有的排污企业在线监控委托给第三方运维后,就一托了之。
近年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弄虚作假问题频发。2021年8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云南、河南、广西等地反馈督察情况,从主流央媒到地方官媒各级媒体密集报道第三方环保服务造假乱象。
日前,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济宁市重点VOCs排污企业安装固定连续自动监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前,有用户向南京市政府咨询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不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验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光伏发电,需填报环境影响登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4日,启迪环境发布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水务”)收到环保罚单情况,罚金合计超50万元。公告称,包头鹿城水务于近日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150207【2023】28号、包环罚150207【20
2022年6月,相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前期该企业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未验先投,因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停产、恢复原状的情形符合《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11项)》第5项的规定,相城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9月初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予以警示。2022年9月底,省厅交叉互
“因你单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且逾期不改正,现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签收!”这是近日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A公司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一幕。A公司因环境违法逾期不改,被环保部门重罚130万元!据了解,A公司属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建设有一条电镀生产线,也是合
5月31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污水”)于近日收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环罚字〔2022〕01009号)。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2月19日对太原污水进行了调查,发现
2014年,中国环境报曾发表《谁来配强环保一把手?》一文,分析为何有一些观点认为当上环保局局长就意味着职业官员生涯的终结。难被重用、升迁难,曾是环保部门领导干部面临的普遍境况。2022年,地方两会相继落下帷幕,全国两会即将召开。8年过去,中国环境·摸鱼工作室再次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环保实务中,会出现对于企业的监管依据不清晰的情形,比如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管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的批复还是依据法律规定?企业自行监管时,当法律规定与排污许可证中的内容出现冲突,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还是排污许可证进行监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深入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作协同、生态环保联建联治、改革开放共促共进、城乡建设走深走实、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合力打造区域协作的高水平样板。“十四五”期间,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以重大战略协同为统揽,以成渝相向共兴为引领,以毗邻地区合作为突破,共同努力将成渝地区建设成为经济
1月5日晚,国中水务公告称,下属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污水公司),近日收到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2日以及3月9日对秦皇岛污水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存在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随后,秦皇岛市生态
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名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入选2019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案例要旨】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得到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不应予以处罚。【案情及裁判】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