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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公布第一批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

2016-05-18 11:27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关键词:PPP环保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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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云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经有关州(市)财政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省财政厅确定香丽高速等4条国高网高速公路、保山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二期PPP项目等42个项目作为第一批省级PPP示范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907.22亿元。

这次公布的省级示范项目,是各州市和省级相关部门根据财政部和我省推广运用PPP模式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当地“十三五”规划、“五网”建设、“八大产业”等,推出的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重点和重点产业。项目涉及交通、环保、水务、医疗、养老、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个领域;项目分布在昆明、滇中新区等15个州(市),其中,省级6个、昆明市5个、滇中新区3个、昭通市1个、曲靖市4个、玉溪市4个、保山市1个、楚雄市1个、红河市2个、文山市2个、普洱市2个、西双版纳州1个、大理州7个、迪庆州1、临沧市2个。

为确保这批省级PPP示范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实施,云南省财政厅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要择优选择社会资本,确保示范项目实施质量。二是各州(市)要统筹开展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防止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累计超过本地区整体财政承受能力上限,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定期将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等重要资料和数据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综合信息平台。四是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省财政厅将建立健全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如果示范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适合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省级示范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省财政厅将组织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原标题:云南省财政厅公布第一批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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