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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2016-07-12 11:1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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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政发〔2015〕31号),在“三八六”环保行动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断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强化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加强水环境管理,全面提高生态美丽潍坊建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白浪河、弥河、张僧河、潍河等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建成区(县级政府驻地,下同)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峡山水库、白浪河水库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到2030年,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

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大力推进污水处理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全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以中心城区及不稳定达标河流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上实环境城西(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潍坊上实环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潍坊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凤城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水务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厂处理工程、青州市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青州市高柳污水处理厂等9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逐步提升到40mg/L、2mg/L、15mg/L和04mg/L以下。(市市政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律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或达到再生水利用要求。按期完成青州市谭坊镇污水处理厂、坊子坊安污水处理厂和九龙街道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的新扩建任务,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所有重点镇和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制镇实现“一镇一厂”。(市市政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级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解决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污水溢流等问题,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新建污水处理厂当年运转负荷率不低于60%,运行3年后不低于75%。科学调配白浪河、虞河控制单元内污水处理厂水量,彻底杜绝市政箱涵溢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所有城(镇)区新建道路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新建城(镇)新区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污水管网。2016年底前,完成峡山主城区污水泵送工程、寿光先进制造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台头镇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和配套建设工程、安丘文化路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市新增污水管网360公里。(市市政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省定时间要求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016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治理情况,2016—2020年,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40%、60%、80%、90%和95%以上。(市市政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对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禁止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所有非法污泥堆放点。2016年,建成潍坊市城区和昌邑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到2017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工作,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市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标准领先、强化监管、倒逼转型、淘汰污染”的原则,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造纸、化工、化纤、印染、钢铁、焦炭等重点行业以及峡山水库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汇水区等敏感区域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制定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按规定实施相关行业新建项目限批。(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并登记造册。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染料、造纸、电镀、炼焦、炼硫、炼砷、炼油、农药、淀粉、鱼粉和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所有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治污水平,以氨氮、总磷、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和造纸、化工、化纤、印染等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等企业废水处理再提高工程。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完成造纸、焦化等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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