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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7-13 09: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工业废水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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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常熟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印发《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方案,常熟市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废水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市政府印发《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16〕36号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常熟地处太湖流域下游,属长江、太湖水系。境内河湖密布,水系发达,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域内主要引排河道有22条,其中:流域性河道有2条;区域性河道有6条;市级河道有14条,此外还有81条镇级河道,468条村级河道,4971条生产河和许多上浜河、天落潭分布各地。水面积较大(200亩以上)的湖荡有13个。境内主要河道分布特征基本上是以城区为中心,向四方放射扩展,河道分布南密北疏,河道比降小,水流平缓,迂迴荡漾。太湖洪水、苏州、无锡、江阴为市境上游,长江为市境下游,市境历来为洪水走廊。水是发展之基,水是富民之源,水环境保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事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然而,当前我市水环境形势还相当严峻,局部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水环境风险日益突出,存在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的水环境隐患,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我市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江苏时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坚持水陆统筹、城乡统筹,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对江河湖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污,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绿水青山”新常熟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70%(其中,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0%,苏州市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9.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围绕水质改善目标,严格执行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结合“去产能”要求和村级工业用地整合优化等工作,认真摸排相关行业低质低效、相对落后的产能并加大淘汰化解力度,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产业的整体层次,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6)》的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常熟市阳澄湖保护区及上游控制区淘汰落后产能及产业结构调整计划方案(2015-2017)》,并分年度实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之外的新建、扩建项目。(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塑料、印染、电镀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到位。(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等参与)

(二)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各区域、流域的环境准入政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严格的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全市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污染化工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加快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参与)。到2020年,完成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市水利(水务)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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