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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不能对“假PPP”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16-08-18 09:24来源:PPP大讲堂微信关键词:PPPPPP项目PPP仲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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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PPP,也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在申报火爆的当下,进一步发展的挑战也相应增加。

日前在上海举办的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1200多名嘉宾特别关注PPP重要政策制定者——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和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的发言。

史耀斌在论坛上说,在看到PPP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仍面临着观念转变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配套、机构能力不足、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强、民营资本参与率不高、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等挑战。

孙晓霞把这些挑战归纳为四大难题。比如PPP项目规范实施“难”,最近一些地方为尽快上项目,通过“假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基础设施融资,或者通过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借PPP之名,行变相融资之实。

早在去年6月,财政部就在文件中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

不过这一问题依然严重。在今年6月底披露的《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到2015年底,被抽查的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孙晓霞在论坛上强调,这类假政府购买服务和借PPP变相融资,既会影响PPP规范推广,也可能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关于这个话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刘胜军做出了分析评论:

刘胜军:应该说PPP的实施推进过程中,一直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争论。从最近的情况来看,我们原来所担心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说中央希望利用PPP来推动一些重要的领域和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让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政府的项目当中。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们更多的可能把PPP视为一种新的融资工具,也就是说大家对于PPP的理解或者是目标可能还是不一样的。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现在确实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对风险和对地方政府的信任这些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参与的意愿。我们看到的数据表明,现在的PPP当中只有12%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营资本的参与,也就是说,真正符合严格的PPP定义的项目并不是太多。

下一步要想让PPP能够更好的实施,我想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点,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则,因为PPP项目本身很复杂,而且又涉及到很多的利益相关方,需要有PPP的规则来指引。现在政府颁布了一些规则,但是和国际上成熟的经验相比,还有很多细节是需要去完善的。

第二点,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把它当成是一个融资工具,应该把这个“后门”堵住,让PPP回归它开放的本质。

第三点,我们在推动PPP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提高含金量,也就是说政府推出的PPPP项目确实是民营企业感兴趣的、含金量比较高的,这样才能真正的吸引民营企业的投入。

第四点,要增加透明度。因为如果没有透明度的话,我们所看到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把它变成一个融资工具的这种现象可能就会屡禁不止。如果有了更多的透明度和媒体、社会的监督,这一类的现象可能就会进一步的减少。

第五点,建立民营企业和政府的信任。关于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建立更加清晰、严肃的规则,把很多细节事先就说清楚。第二个就是要建立比较中立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就是说当PPP的项目发生了争论之后怎么办?因为这里面涉及的一方当事人是地方政府,如果在当地法院打官司的话,我想民营资本可能没有太多的勇气和信心。那么我们能不能够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把这些争端解决机制放到上一级的法院或者说在全国设立一个关于PPP仲裁的机制,来解决民营资本对地方政府信任度比较低的问题。

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我想PPP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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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能对“假PPP”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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