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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土壤污染治理期待多样化的商业模式

2016-08-31 13:33来源:《城市化》杂志作者:刘建飞关键词:土十条土壤污染治理张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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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张益,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上海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先后负责及主持完成数百项科研、设计和工程总承包工作,均为规模、投资、影响较大,要求、标准、难度较高的重点或重大项目。担任10多个科技部“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及上海市重大科技专项等课题负责人。

不同于水体与空气污染的“可见可感”,土壤污染的隐蔽性和积累性使它更易对水体、大气、动植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近年来国内频发的“毒地”事件无疑是土壤污染为人们敲响的警钟——土地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前不久,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一被称之为“土十条”的计划引发了社会、学界及产业市场的强烈关注,就这一热点,《城市化》杂志记者连线了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在谈到“土十条”对土壤污染治理市场的重要作用时,张益从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出发分析认为,“土十条”既完善了我国现行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政策空白。但他同时表示,产业红利逐步释放的关键要点是,土壤污染治理需不断探索“谁治理,谁受益”等多样化的商业模式。

土壤污染重在“防”“控”

《城市化》: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优先保护是避免后期治理投入量过大的关键,“土十条”也明确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从而构建并完善了土壤污染预防机制。这是否可以理解为目前政策的重点方向在于风险防控,对土壤污染治理市场的开启有限?

张益:“土十条”是国家集多个部委、专业机构、领域专家的力量在相当长时间范围内达成的土壤污染防治的顶层指导思想和防治原则。“土十条”与以往市场中尤其是产业界的预测确实有一定出入,但这也恰恰反映出不同阶段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定位与把控。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是“土十条”的核心原则,我认为,可以简要地将它总结为四个字,一是“摸”,也就是摸清土壤污染的“家底”;二是“防”,即对现有土壤污染进行有效的预防;三是“控”,通过工程、管理等技术性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土壤污染风险。“土十条”在这些方面分别设置了三个时间节点,一是到“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二是“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是“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四是“治”,前几项工作完成后,按照“轻重缓急”促使未达到要求的土壤达标。

以往,人们认为有污染就一定要治理,但显然“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对时下这一阶段更为适用,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为,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方向是“防”和“控”,从预防和管控的角度,区分轻重缓急,防止风险的发生,这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预防为主并不是不做修复,因为我国确实存在数量巨大、已经被污染的土壤需要修复,但近期在修复项目中投入的资金一定不会像市场所预期的那样多。当然,无论如何,对那些污染严重或要开发利用的地区、敏感区域,是一定要进行修复的。

探索多样化的商业模式

《城市化》:您此前曾提到,我国土壤污染治理行业在政策、法规、标准、资金、技术、商业模式等领域都还不够成熟,您认为“土十条”的出台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张益:从政策的角度看,“土十条”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顶层设计,填补了这一行业的政策空白,确立了土壤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原则,并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现状及近期、中期要做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从法规角度来说,“土十条”谈到了大家最为期盼的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专项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当前,我国已启动对该项法律的立法工作,且有望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出台。在标准问题上,主要涉及的是管控标准,目前,主管部门和环保产业协会等机构已开始着手相关标准的制定,同时,我国在土壤污染治理标准方面并非空白,国家和地区层面均有相应的标准,接下来需逐步对现有的标准加以完善。

从资金方面考虑,土壤污染治理领域的资金来源目前仍以国家引导资金为主,但事实上资金的投入应是多渠道的,除中央财政的引导资金外,还应包括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污染企业筹措的资金,因为企业造成了污染,就有责任承担治理资金。按发达国家的经验,政策性的基金也是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例如,美国的超级基金就可以解决部分土壤污染问题。最后,社会资本也可以进行土壤污染治理。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主要以中央财政资金为主,少量地方配套资金为辅,污染企业资金及社会资本的投入较少,这代表着,资金问题仍有待解决。“土十条”对污染治理资金来源的描述虽相对笼统,但也提到了“加大财政投入”及造成土地污染的企业将付出哪些代价等内容。

原标题:《专访》张益:土壤污染治理期待多样化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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